1894年11月16日,被逼無奈的塞爾維亞政府終于妥協了,遠在維也納的外交部長不情不愿的在條約約上簽了字!
至此,第二次保塞戰爭,由保加利亞的全勝而告一段落!
條約規定:
1.塞爾維亞承認戰爭失敗,對這次戰爭負全面責任;
2.交出第一次保塞戰爭中的主要戰犯;
3.割讓塞爾維亞~摩拉瓦爾河以南包括尼什在內,約合1.8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給保加利亞;
4.支付保加利亞戰爭賠款兩億三千萬列弗,考慮到塞爾維亞政府財政困難,故用摩拉瓦爾河以南領土上,塞爾維亞人的資產沖抵戰爭賠款;
5.和約簽訂后,保加利亞軍隊24小時內,解除對貝爾格萊德的圍困,一個月之內全部撤離塞爾維亞境內;
6.和約簽訂后,保加利亞軍隊向三個月內,向塞爾維亞政府移交全部戰俘;
7.塞爾維亞政府保證不在采取任何針對保加利亞的措施,取締一切激進派組織;
……
停戰條約一共有七十八款,大大小小、方方面面的事情均有涉及。
不過真正涉及到核心利益的,還是第三條和第四條,條約從法律上明確了保加利亞對摩拉瓦爾河領土的所有權,還有這片領土上的財產所有權!
其它的條約內容,在斐迪南看來更像是拿來湊數的!
比如第一條,塞爾維亞認輸并對戰爭負責,打了敗仗當然要負責了,認輸還不是說說而已,誰會當真?要是有實力,誰能保證塞爾維亞人不打回來!
第二條純屬搞笑的,這次戰爭的戰犯不過問,反而追究上次戰爭的?而且連具體的名單都沒有,不就是做做樣子么?
第五條、第六條更不用說,長期在塞爾維亞駐軍封鎖,真當列強是好惹的?
和南邊的山區、丘林不同,北邊可怕奧匈的勢力范圍,要不是斐迪南在維也納大肆撒錢,估計連軍管都做不到!
移交俘虜就更不用說,十幾萬人每天的吃喝拉撒睡,怎么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考慮到國際輿論,又不能把他們當苦力用,白養著誰想干啊?
第七條取締激進組織,斐迪南怎么看,都像是為奧匈簽訂的,這不是為他們吞并塞爾維亞創造機會么?
……
條約內容剛傳到索非亞,斐迪南就當機立斷的批準了!能拿到手的都拿到了,其它細節問題,讓步就讓步吧!
與之相比,塞爾維亞政府就苦逼的多了,所有人都避之不及,誰都不愿意和這個沾上邊!
亞歷山大一世也不是傻子,這么大的鍋憑什么要自己抗?想躲是吧,那好大家一起抗,誰也別想跑,集體決議!
無論是國會議員,還是政府官員,只要在貝爾格萊德的有一個算一個,都必須簽字同意!就算不在的也沒關系,授權家屬代勞好了!
于是搞笑的一幕出現了,塞爾維亞人把條約帶回去后,因為批準要簽名的人太多,簽名的地方不夠,不得不再加兩頁紙!
條約一成立,保加利亞軍隊就解除了貝爾格萊德的圍困,開始撤軍了。
剛剛松了一口氣的塞爾維亞人,還沒來的及高興多久,麻煩就接踵而至!
保塞矛盾由來已久,現在雖然下令撤軍了,但是保加利亞軍隊還是不介意給他們添點兒麻煩!
比如一不小心某個城中失火,正好燒毀了糧倉、戶籍資料;又比如在某個地方丟失了一批繳獲的武器,恰恰被某些反政府組織撿到了……
反正保加利亞軍隊急匆匆的撤離了,也沒有通知塞爾維亞政府過來接收,然后地方秩序就亂了起來。
尤其是剛剛遷移過來移民,就沒人管了,現在更是典型的無產階級,無資產、無工作、無勞動力,最關鍵的是無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