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你說的是獲獎之后的情況,我們現在要做的是確保獲獎。至于韋恩這個人,雖然人品的確不佳,但他確有能力。這一點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在我們確保獲得至少一座金球獎和奧斯卡之后,這份協議才正式生效。”
“花姐,不必多言,此事沒有商量余地。獲獎之事已經落定,只需要等待下月十一日揭曉結果即可。與其與他合作,不如直接放棄版權,有了他或者沒有他,對我們來說并無差別。”
此前,花姐等人料定李哲必定會拒絕韋恩的提議,甚至考慮過通過星際電影協會出面與李哲協商。畢竟榮譽歸大家,損失由李哲一方承擔,如此損人利己的事情何樂而不為?
然而此刻,李哲滿臉自信的模樣讓花姐等人頗感不安,莫非他已經做好了公關工作,勝券在握?
“阿哲,你可別開玩笑,這件事你考慮清楚了嗎?”
看著花姐那拙劣的偽裝和狹隘的心胸,李哲漸漸明白了為何吳克波會在那次競爭中敗得如此凄慘。她在某些方面確實才華出眾,但她本身的性格決定了她無法成就一番偉業。
當初離開華藝集團,某種程度上也是花姐咎由自取。那時公司籌備上市,作為高管和門面擔當的明星被要求購買原始股以助力公司上市,盡管這種做法略顯強硬,但也并未觸及生存底線,尚屬可接受范圍。
然而花姐與部分人堅決不愿掏出這筆錢,換句話說,占便宜、享好處可以,但要讓他們一同承擔風險、共享艱難時刻,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李雪姐妹與黃一鳴等人則堅定地站在了公司的立場,不僅認購了自己的那份股份,還將全家財產乃至借貸資金用于接手花姐等人不愿認領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