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越凡,出身平民,實乃未經世事之人,對繁復禮節一無所知,不知是王喆疏忽未教,或是有意保留。幸得秀瑾隊長熟諳江湖之道,適時牽制越凡,避免她在人前妄言失禮。
天艾對越凡顯露不屑之色,眾人視其為走運之輩。實則天艾甚羨李心,三年時光,從無聞的三線伶人一躍成為當紅大旦,王喆之能,確乎可怕。
每位藝人,王喆鮮有三年相伴,唯獨李心,三年功成,業績顯赫,無人能否認其才華,對女子演藝之路的塑造與定位,實屬高明,故圈中女子皆欲與其合作,然如今李心非昔日可比,合作不易。
楊明暗中研習王喆,機不可失,唯有親歷王喆的天馬行空與不循常規,方知何人能居行業之首,此非幸運,實為實力使然。
子非酒樓之創世人余鴻濱于酉時前來,未敢貿然打擾,直至王喆結賬之時,方表露意欲。
王喆亦無虛偽,直言五十萬,此價已含免單,是否應允,全憑余鴻濱之意。子非酒樓獲利豐厚,年入億萬并非奇事,五十萬于王喆而言,并非高昂之價。
火箭少女與李心,方露鋒芒,日后必更勝一籌,有合影為證,自能吸引眾多粉絲網友前來用餐,提升子非之格調,此處用餐,價不菲矣。
王喆點頭,隨即令李心與火箭少女協作,其余女星與圈中人,由其自愿,此時談論金錢,難獲高價,行業頭部效應明顯。
回至旅館,陳越凡一臉困惑問道:"方才所言無失,僅問報酬幾何,有何不當?"
陳越凡,此乃最后警告,汝身為伶人,可有自覺?非在外為人洗碗做工,汝所得已豐,開機之日,已贈百萬,尚有何求?憶汝昔日月薪兩千,食宿俱全,此百萬,需多少時日方可賺得?
聞言,陳越凡語氣微弱:“然此番代言費億計,豈不多予些許?”
無需秀瑾出面,鄭李馨即刻正色道:“哲哥為推廣包裝,耗資幾何?首張專輯制作,已耗兩億,此非財乎?哲哥無私助我等成名,竟無絲毫回報之議?”
吳游儀深知陳越凡為其旗下,又覺鄭李馨言辭過分,出言護持:“越凡初涉此道,何須如此苛責?”
吳游儀擋下鄭李馨,隨即對陳越凡訓誡:“然越凡,勿在外言語失當,他人會謂哲哥無教導新人之能,言爾不通情理。”
誠然,日后需謹慎,娛樂圈錯綜復雜,財帛自可得,購房非難事,若信網上所言,億金代言可得三成五成,實屬癡人說夢。如李心今日之盛名,八零后女伶唯一七星之選,即便如此,如今晚之舉,她所得不過三成,扣除賦稅,億萬難超兩千。
即便如此,圈內不知多少女伶艷羨至極,愿以身代之。頂級代言非錢可得,名聲與努力之外,出色之經紀人策劃運作,至關重要。
所見僅為結果,其中付出與賭博的過程,常人難以洞察,高價片酬并非想象中易得。此刻所需,唯有聽從教誨,提升藝能,否則哲哥亦可能另覓人選,女子團體成員遭剔除之事,非無先例。
吳游儀言畢,目光有意投向隊長秀瑾,因其姐秀研曾遭剔除,原由復雜,但不聽話,與隊內多數人交惡,確為關鍵因素。
此事雖小,王喆或不介懷,然此類事頻發,越凡仍不醒悟,王喆屆時或不容情,故吳游儀贊同警告越凡,令其警醒。
此時,坊間議論紛紛,王喆回應娜扎:“吾之本意,未將她納入計劃,然既已入選,亦無妨。
然給她一年試用,不適,則無話可說,贈她一筆財,改寫命運,亦算對得起她。自身不爭,不善把握時機,怨誰?娛樂圈本殘酷之地,與他人相比,吾已寬宏矣。”
對此,李心未多言,于火箭少女,王喆確實仁慈,除基本工作外,幾乎放任,更多用于諸葛大力練手。若在平時,王喆這般大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