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之藝人。吾察爾對我頗有微詞,縱然不知汝不滿由何而來,然若在吾處心神不寧,汝自去覓尋歡愉之地。”
“汝乃大明星,非凡響,人氣鼎盛,吸金之力驚人,資源不缺,故吾這廟宇狹小,難容汝之尊貴,汝所需,吾無法供給,如此而已。稍時,吾將遣曾嘉攜爾等辦理解約手續。”
周佳心急如焚,那價值十億余金之原始股與配股,就此煙消云散,焉能甘愿?同時,她亦省悟自身近期所為愚蠢至極。
于王哲而言,捧紅女藝人易如反掌,資源人脈豐盈,與其言人保戲,毋寧說戲捧人。換他人飾演千頌伊,未必遜色于熱吧。近來驕橫自大,四面樹敵,無視東家禁令,分明未曾將東家置之眼中。
熱吧固然有過,然更多錯在于經紀人之身,非但未能妥善引導管束,反而推波助瀾,助長熱吧任性,只為急功近利,牟取私利。如此罪責,何人擔當?
曾嘉接到王哲之召,手持周佳與熱吧經紀合約,迅速至王哲書房,此事于她并不意外。二人股份合計逾三十億,何愁無明星簽約,何愁無機會?
曾嘉不禁暗忖,何為機會?爾等究竟是何等貨色?若無《星你》,若無千頌伊,爾等熱吧周佳又何足道哉?果然,賤肉登不得雅席,終究有所欠缺。
見曾嘉手持合約,準備帶二人解約,周佳頓時惶恐,“撲通”一聲跪于王哲前,哀求道:“哲公子,妾身知錯矣,不愿離去,不愿脫離公司,能否再予妾身一次機會?”
王哲神色冷漠,問道:“錯在何處?”
“妾身……妾身過于自作聰明,貪婪無度,哲公子乃真正之經紀人,諸多事宜本當詢問于你,妾身僅是輔佐之助,不該擅自決斷,代替公子做主,亦不應忽視藝人心理狀態。”
王哲頷首道:“既如此,汝不再是熱吧之經紀人,認購原始股撤銷,配額暫且保留,公司內另選一至二名藝人帶領,此乃最后機會,勿使我再次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