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畢自嚴這個財政主官達成共識之后,胡文霆和畢自嚴兩人首先決定去和皇帝朱由檢進行溝通,向他詳細說明推行新稅收政策的好處,然后爭取得到他的全力支持,最后再由內閣討論通過。
在聽了胡文霆的一番解釋說明之后,再加上有畢自嚴這個專業人士的背書,朱由檢很快就同意了胡文霆關于對新產業實施新稅率的建議。
接著就是畢自嚴和胡文霆兩人又對新稅收規則進行了細化,當然期間主要是由胡文霆根據后世的一些做法,提出了不少針對性的堵漏條款,保證新稅收規則至少在幾十年內不容易出現明顯的漏洞。
比如,對房產的首次交易和再次交易,胡文霆根據后世的實踐,提出了階梯稅制,對于保障類的住房,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一點點契稅;到了改善性住房一級,契稅就按照五十稅一來收取;對豪華型住房,則按照二十稅一的標準來收取。
當然了,在首次交易過程中,也就是從胡文霆手中把房子賣出去的時候,所有契稅都是由胡文霆這個賣方來承擔的。這樣一來,從表面上看,新稅制似乎是對買方并沒有任何影響,因此,無論是從百姓角度,還是從那些勛貴大佬們的角度來看,只要不涉及到他們的利益,他們提出反對意見的概率就會小了很多。
緊接著的條款就是對房產再次交易的征稅標準進行了規定,同樣的,對于普通住房的交易印花稅,還是幾乎可以忽略。再往上檔次的住房就要根據房主持有年限來適用相應的稅率了,持有年限在一年以內,將對再次出售的房主征收翻倍的交易印花稅。
隨著持有年限增長,適用的稅率相應的降低,直到持有時間滿了五年之后,才能適用最初各自的交易稅率。
對于房產交易方面的高稅率,胡文霆特別強調了有年限限制這一點,畢自嚴表示不能理解,認為交易不是越活躍越好嗎,為什么反倒要對其進行限制呢?
胡文霆就把后世的惡意炒房現象以及其中的緣由向畢自嚴進行了一番描述和解釋,這又讓畢自嚴是聽得目瞪口呆,驚嘆胡文霆考慮問題之仔細以及目光之長遠。
接著胡文霆又向畢自嚴建議除了銀行業之外,對水泥、玻璃制品等產業也同時進行稅率調整,并美其名曰戰略性新興產業調節稅。因為目前這些產業都還只是掌握在胡文霆手中,因此,胡文霆估計到時候對此表示反對的聲音也會比較小,那么此時正是對該類項目進行稅制調整的大好時機。
又經過幾天時間的反復論證之后,畢自嚴終于把完整的稅制調整方案提交到了內閣,讓一幫內閣成員們進行審核,在他們審核通過之后,就可以上呈皇帝進行最終批示,然后就可以正式發布實施了。
大家都知道因為大明開國皇帝老朱同志的創意,在明代了除了建國初期的一段時間之外,在后來的時間里,朝廷是沒有設置丞相這一職位的,這種用幾名閣臣代行丞相職責的制度,目的主要是為了使皇權不被分割,也不用擔心為一些有野心的人取代。
這種由皇帝個人集中所有權力的制度,一直持續到大明覆滅。從理論上講,該制度是能保證皇帝的大權不會旁落的,但后世有名俗語叫做,“理想很美好,現實卻很殘酷”,老朱同志之后,經過數位皇帝的實踐證明,這種理論并不總是能和實際相一致的。
內閣成員一般為三至六人,作為皇帝可能(實際上基本上都是)只對其中的一人咨詢較為頻繁,但從名義上說,這名經常被皇帝咨詢的內閣成員和另外的幾位是處于平等的地位。
但是后來這情況就慢慢的發生了變化,比如明神宗朱翊鈞(民間稱萬歷皇帝)時期非常有名的張居正同志,就已經被稱為首輔或稱元輔,從稱謂上我們就能看出來,此時內閣成員已經有了地位高低之分。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