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里的主人公在后期發展了畜牧業和種植業,這是我一直都想效仿的。
但書里寫的和實際做的完全是兩碼事,學過農的朋友們都知道,伺候土地可不是過家家。
就拿開墾土地來說吧,光是砍倒幾棵粗一點的樹,就要花上幾個小時。還要松土,還要規劃面積,最重要的則是這塊不大的土地能種什么。
整整五天的時間,我和她都在尋找能有什么可以種植的作物。既要成熟快,又要好種植,最關鍵的是這種作物必須能食用。話說回來,我也真是佩服自己,什么東西都敢吃。
第一種我個人感覺還能吃的是長得跟含羞草一樣的植物,苦味不太大,而且附近有很多。但有兩個比較嚴重的問題讓我放棄了它,一是葉子的背面有很多白毛,看上去倒胃口。二是它的莖很結實,咬不斷,吃不了。
第二種是葉子很大的植物,某種程度上很像大油菜,然而它很苦??辔吨饕性谌~子里,莖很脆,吃著還可以。暫時列為備選。
第三種還在尋找中......
“莫非這片林子里一種好吃的植物都沒有?”
我嘆了口氣,把身子重重地砸在身后的毛皮上。
長時間不吃蔬菜,聞聞自己嘴里的味道都是一股臭味,畢竟也刷不了牙。
“噗?!?
什么東西被扔到了我身上。
“回來了?”
“嗯。這個東西,應該可以吃?!?
一手拎著長頸兔脖子的美杜莎俯視著我。
我拿起身上的東西,是胡蘿卜大小的植物,不過就外表來說更像是縮小版的山藥。葉很多,棒狀的根部很可能是用來儲存營養的。
“長頸兔在吃,所以帶回來了?!?
看了看枝葉部分,確實還有長頸兔的唾液......
這東西應該是吃根部吧?難道應該和兔子一樣吃葉?
總之嘗了再說。
我毫不猶豫地向根部咬了下去。脆生生的“咔嘣”從牙齒傳到了聽覺神經。
意外地很好吃——其實就是沒有亂七八糟的味道而已。
從嘴里比較明顯的淀粉味道猜猜的話,烤過之后應該會變得松軟吧。如果能種植起來的話,倒也是一種不錯的作物。
我之所以這么糾結于吃,是因為這一切都建立在我無法回到現實世界的基礎上。如果給我一個機會回到自己的家里,和親友重逢,我還是會不惜一切代價回去的。至少那個時候的我會這樣。
凡事都要做最壞的打算,如果回不去,那么就要在這里生活。一個對世界認知幾乎沒有的人類,和一只習性與人類大不相同的美杜莎,我們最容易達到的也就是“男耕女獵”這樣的生活。
今后會遇到的狀況還有很多,比如冬天來了如何御寒,比如暴雨來了怎么防潮,甚至是有一天我或者她得了重病,要如何照顧彼此。每次想到這里,我都覺得自己的能力太差了,說到底,能有現在這樣吃飽穿暖的生活,靠的還不都是她?
如果真的有機會,我是說那千萬分之一的機會,我能帶著她回到屬于我的那個世界,我會帶她去吃最好的餐廳吃一頓大餐,帶她去環境最好的電影院看一場電影,帶她去最好的酒店住一晚。我這個人書讀得少,沒文化,也就能想到這些了。
看著她熟練地用斧子把長頸兔開膛破肚,完整地取下毛皮,我不禁也想幫她做點什么。輕輕走到看起來糊成一團的內臟旁邊,用手捧起來扔到比較遠的地方,然后是骨架和兔頭。
拆解工作比我想象中的要快,一塊塊生肉就像我曾經見過的那樣碼放好,接著就是用餐時間,在我的記憶里,這是她的第二餐。
不知為何,一種心酸涌了上來,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