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不同種類的魔物起名字,這是我最頭疼的事。”——尤其是我以前沒有認知的魔物。
商隊花了三天的時間來到了格麗山腳下,對于蕾雅的離開,西蒙沒讓我解釋原因,只說了句“如果你覺得她必須去,那就讓她去吧。但是不能再有別人離開了。”
接下來要面對的客戶是獸人,這種魔物簡單易懂,書上的解釋也比較詳細。地圖上他們的領地與人狼的小鎮只隔了一片大沼地,可走起來就比較遠了。
順便一提,那種藥草可以確定的藥效是提神醒腦,我連著兩天一點困意都沒有。第三天才在車里勉強睡了一會。
白天行路,夜里休息,抽空我就放兩槍,磨練技術。歌果的魔法箭也能用了,還有大家在,我沒以前那么擔心了。
獸人是一種群居魔物,但跟人類的聯系很少,所以他們的文化與人類差別非常大。這都是西蒙告訴我的。不過只要能交流,就沒問題,憑我三寸不爛之舌,糊弄幾個傻大個還不是輕而易舉?獸人就算再野蠻,還能有魅魔那么不講理嗎?
第四天上午,我們就把輕快的馬蹄聲帶到了獸人部族。
當然,我們離真正的獸人領地還很遠,黑商的規矩是要先吹角笛通知一聲。
要說這角笛,挺有來頭的。一開始黑商是以搖鈴鐺為號,后來獸人們說不喜歡鈴鐺的聲音,給了黑商們一個獸牙制的角笛,吹起來悠長響亮,比鈴鐺霸氣許多。
“西蒙,讓我試試?”
“哦?你確定?”
“恩。”
“喏,吹吧。”
接過纏綾裹布的大角笛,嗯,夠份量,看看這弧度,多帥。擼胳膊挽袖子,把那角笛往嘴上一放,氣運丹田胸腔用勁,再猛地一吹,嘿!
“噗、嗚......噗噗噗...”
“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哄笑起來,那角笛讓我吹得跟蔫吧屁一樣。什么鬼啊!破玩意!
“得了,這東西我來不了,還是給你吧。”
我剛想把笛子還給西蒙,歌果一把就給搶過去了。美杜莎要是能把臉憋紅,也會像我一樣搞笑。這種把臉鼓得像河豚一樣的賣萌方式雖然古舊,但依然對我有效。
角笛響了,比我吹得好。
“誒,你再學一下剛才的樣子。”
“啊?你要干什么......”
“快學一下嘛~”
“唔......”
“嘿!”
“噗,呸呸呸。”
用手指戳美杜莎圓鼓鼓的臉蛋要是在以前叫作死,現在叫秀恩愛。
“你不好!”
“嘻嘻,就想逗逗你。”
我能感受到你們嫉妒的目光。
“咳咳,來歌先生。請注意一下......”
“好的~”
順著歌果的臉滑到肩膀,然后牽起手。
等了十幾秒,遠處也傳來了相同的角笛聲。接著是戰鼓的聲音,鏗鏘有力,令人想起維京人的野蠻。鼓點由遠及近,把戰爭的強烈壓迫感傳遞給我。這音樂應該錄下來傳到網上,讓大家跟我一起抖腿,燃就一個字,我只說一次。
地處起伏的丘陵,四個人影走在看上去有弧度,實際上卻是筆直的小路,身后仿佛跟著千軍萬馬。獸人有一股當仁不讓氣勢,這與膽大不要命是兩個概念,我只是后者。在之后與王國的戰爭中,對于獸人的這一點,我印象頗深。
為首的是一個面相和善的獸人。說和善,也是相對而言。黃綠色的皮膚,臉上棱角多得嚇人,大蒜頭鼻子,顴骨比額頭都寬,牙齒是標致的“地包天”,保留了所有電影和游戲中的特點——對稱的獠牙伸到了鼻子兩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