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豬怕壯,來歌歌果也一樣。
整個南部平原的旅行結束后,不僅僅是夜幕鎮,幾乎所有人類和魔物都知道了我們這對兒人類和美杜莎組成的家庭。
三人成虎,關于我們的傳言越來越多,越傳越邪乎。
一開始,大家談論的重點都在我的身上,說來歌這個人膽子大,精神不正常,后來大家開始把我形容成一個神秘人。尤其是出過人命的那幾件事,一番添油加醋之后,我簡直就成了比克里弗雷還強的一個戰士。
后來,我歌果的謠言也開始在魔物中傳開,說什么是被神選中的一只美杜莎,不僅戰斗力爆表,還跟一個人類成了夫妻云云。
這些謠言的成因主要在于蕾雅和沃夫朗沒有正面承認跟鑄薔薇小隊的交戰。黑商們當時發現了鑄薔薇小隊的尸體,搜刮了一番就都埋了。這件事做得很好,任何一支冒險者隊伍只要出了王國,就等于薛定諤的貓,沒人知道他們是死是活,只能先等著。
按王國的規矩,有一套算法,冒險者們出城之前,要上報目的地、人數、裝備等等參數,然后每一支登記的小隊都會給出一個時間限期,如果這個時間限期內還沒回來,邊防軍就會去搜索,搜索無果即定為失蹤。一年之后未歸則定為死亡。
像鑄薔薇小隊,人數眾多,能力出眾,裝備精良,限期也較長。所以他們就算一個月不回去,王國也會放心。可我忘了一件事,就是鑄薔薇有皇家授權。
莫麗莎此等魔法天賦極強的人才,怎么可能跟魔法議會沒關系呢?
這些事當時我并沒有仔細考慮,我天天光是照顧歌果就忙不過來了。
去找帕克拿回了改造好的眼鏡,天才不論在哪個時代哪個世界都是存在的,帕克就是可以被稱為天才的人。
眼鏡被做成了兩只單片型,頗有幾分怪盜基德的味道,但更像是能夠測出對方戰斗力只有五的高科技儀器。眼鏡腿和鏡框都換了,是手槍的那種黑鐵材質,堅固可靠。戴著很帥,而且很舒服。我的眼鏡本來就挺異類,分成兩半之后更異類了。
“還行嗎?”
“嗯,挺滿意的。”
“嘿嘿,你的那眼鏡,工藝真好,像這個部分,我敢說全王國都很難做出來。”
帕克指的是鼻托,那里有極其細小的螺絲。
“以后你也能做出來。”
“來歌,過獎了。還有,這是之前答應你的。”
“答應我的?”
“你不是說想要第二把槍么。”
這是一把銀白色的轉輪手槍,結構和樣式跟我的那把一模一樣。銀白色的磨砂材質很漂亮。我之前確實跟帕克說過需要第二把槍,他也真的幫我造了出來,而且用上了一種新的材料。
“帕克,這槍的材料,有什么特別之處嗎?”
“要說特別,也就是看著比較漂亮吧。”
“我還以為附加了什么魔法呢。”
“算了吧,你看我們鎮上哪個人類會用魔法?”
“說的也是,那我就拿走了。”
“對了來歌,現在大家都快把你說成克里弗雷了。”
“我知道。”
“哈哈,看上去你不怎么喜歡被人寄予希望。”
“帕克,你知道嗎,我從來就不想跟王國冒險者們發生沖突。”
“可你還是干了他們。”
“我是想改變王國對待魔物的態度,但我沒有機會。”
如果給我一次能與魔法議會舌戰群儒的機會,或許我真的能做到讓大部分人類接受魔物。但事實上,魔法議會之所以要樹立一個“魔物都是吃人怪物”的形象,是為了保持國民團結,讓國民認為魔法師們作為統治者,并不是用魔法鎮壓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