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算去闖蕩江湖她也完全不用擔心,因為,上面說的那些厲害人物,幾乎都不認識她,只要她不主動說,沒有人知道她是誰。
柳飄飄見了她的信物后,再看看她,跟見了鬼似的,趕緊把她拉走了,她都沒來得及說她易容了。
再后來她逃出了張家,東晃晃西走走,在一次游青湖的盛會上,看到了孫遇。
江湖傳言孫遇的爹當年傾慕柳飄飄,后來結姻不成,就為自己的兒子定了柳飄飄的長女。是以,眾人都知道孫遇的未婚妻是張絮兒。
沒她杜仲半點事兒。
這些師父也知道,但多的她從來不說。但她只是知道,至于以后杜仲要怎么辦,是想把未婚夫搶回來還是就此算了,她完全不干涉。杜仲的想法其實很簡單,她只是想去看看美人兒,看看俊公子,去見識一下,然后繼續回她的野雞嶺逍遙自在。但是沒想到……
綜上所述,她,杜仲,是個沒爹有娘但娘不認的野種。這江湖那么大,好似都跟她有關,但又都跟她沒關系。
杜仲再次苦惱地翻了幾個身。
也罷,經過這小一年她算是知道了,這世道要找個不看臉的男人比登天還難。既然這樣,干脆不找了,一個人自在。大不了以后學師傅,勾搭一兩個男的回野雞嶺,生活不也愜意么。這江湖,看來是躲不過了,那就不躲了,反正江湖上能毒得過她黑婆婆的不出五個,還包括了她師父;跑得過她黑婆婆的,呵,也不出五個,同樣包括她師父。
當然,那只是兩年前驗證過,現在就不知道是怎么樣了。
再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杜仲收拾了兩個大包袱,扔給黃柏一個,兩人直接出發。杜仲身上的包袱是她的衣裳鞋襪還有牙具等,黃柏身上的是兩人要吃的干糧。沒法,他昨天沒回家睡,衣裳沒來得及帶出來。
他們也不用去給師父道別,因為這個時辰她老人家肯定剛睡下不久,最忌諱別人打擾。
出山他們得翻過一座跟野雞嶺差不多的高山,再沿著河走五六十里路,就會看到下一個集鎮,再往外走三四十里,就上了大路,離通州不遠了。
黃柏從來沒出過野雞嶺。他安慰自己道:“沒帶衣裳沒關系,這一路肯定要經過很多城鎮的,到時候去成衣鋪子里買兩身衣裳,保管比我們鎮上的李裁縫做得好看!”
柳溪鎮只有一個裁縫,據說還是從中原逃難來的,那一手手藝啊——全鎮人分男女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一個樣兒。
杜仲平靜無波地看了一眼師弟,問他道:“你帶了銀子?!”
“啊——昨晚我又沒回家,哪里帶了銀子!杜仲你帶了多少?”
“你覺得我家會有多少銀子?”
黃柏在腦海里回憶了一下杜家的茅草屋、光床板、豁口碗和三條腿的椅子,眉頭皺了起來,“那咋辦?”
“嘿嘿,不用糾結,到時候就有辦法了。”
辦法就是根本不經過城鎮,看他怎么買。不買自然不花銀子了。
這個師弟什么都好,就是太愛干凈了些——闖蕩江湖哪有那么多講究,矯情!這是一種病,得治治。
杜仲朝著通州城的方向,帶著黃柏直線趕路。
好吧,因為這山林地帶就沒有按直線修的路,所以杜仲帶的路不是翻山就是過河,渴了喝河水,餓了打山雞,困了睡樹上。
四五天下來,原本玉樹臨風的黃柏黃小大夫,成了造型犀利的丐幫弟子;而杜仲就沒差別了,反正在柳溪鎮就一農婦,現在是一個更邋遢的農婦而已。
有對比才有落差——所以做人要低調,起點不能太高。
這天晚上,黃柏燒了一個火堆,杜仲舒服地躺在一旁用樹枝堆的簡易床鋪上剔牙——剛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