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
作為攻擊性法術來說,它的作用是把“能量”也就是“熱能”傳遞給作用目標就行了,不用非得拘于“符合自然規(guī)律”,符合“魔法規(guī)律”也是完全可以的。
在自然規(guī)律中,當然是激光比自然光能更好的傳遞能量,但是在“魔法規(guī)律”中,兩者的傳遞效率是不相上下的,只要光源的能量或者說溫度夠高,被它照到的目標就要承受足夠的高溫。
這只“光劍”的攻擊范圍非常廣,只要賽某人的“光球”升的足夠高,理論上它可以覆蓋半個地球。
只要賽某人想,沒有任何一顆衛(wèi)星能未經(jīng)允許從他的視線內(nèi)經(jīng)過。
而賽某人的視線非常廣,只需使用變形術,不論是變出望遠鏡還是調(diào)整眼球結(jié)構(gòu),天上的衛(wèi)星全都盡收眼底。
如今的賽某人,超強!
然而,牛逼如此的賽某人,仍然做不到在無光環(huán)境中看清楚書上的文字。
賽某人向來不追求強大的攻擊魔法,因為只要足夠大,即便是一塊麻麻賴賴毫無美感的最原始的隕石就足以清理干凈地表生物圈。
他的理念比較類似東方的傳統(tǒng)修行者,在弱小的時候掌握一兩樣護道手段,自身強大起來之后,比較注重對“道”——也就是魔法本身——的理解,不太追求術。
道,法,術。
但凡有點追求的修行者都會著眼于道,即便是下乘一點的也會著眼于法,只求“一術”強大的,向來都是下九流,處于鄙視鏈的底端。
舉個例子就很好理解了,當年有一個秀才去嶗山拜師,砍了幾個月柴,受不了了,向師傅辭行,辭行前對師傅說他也來了不短的時間,請傳授他一個法術,也算沒白來。
最后他選擇了“穿墻術”,高高興興地回家了,結(jié)果在使用穿墻術的時候犯了師傅定下的忌諱,從而失去了這道法術。
先不說師傅是不是在忽悠他,假定他確實掌握了穿墻術,這就是典型的只求“一術”的,他或許能夠穿過三丈厚的城墻,卻會因為“犯忌諱”而徹底失去它,連知其然都算不上。
若是他能掌握穿墻術的原理,也算對術有了一點研究,多少算掌握了一點“法”,若是他能掌握“某個功法”,他將能得到一系列類似穿墻術的法術。
但是在追求“道”的人看來,所有的“法”和“術”都只是旁枝末節(jié),只要理解到位了,隨時都可以創(chuàng)出來一大堆。
霍格沃茨與非典型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