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新規最大的亮點就是推出了強制分紅政策。
規定是這樣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值且合并報表、母公司報表未分配利潤均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于年均凈利潤的30%,且累計分紅金額低于5000萬元的,將被實施ST。
這個規定看似很嚴,其實影響不大,看似打擊的是虧損股,其實打擊的是白馬股。
規定中最為關鍵的一個字是“且”,如果把“且”換成另外一個字“或”,那么絕大多數的股票都會被ST。
“且”字意味著ST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為正值。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業績虧損是不需要分紅的,也不會被ST。
例如四大航空公司常年虧損,就不需要分紅,該規定針對的是那些有利潤的企業。
第二,三年累積分紅總額低于年均凈利潤的30%!
例如一家公司連續三年的凈利潤分別是5000萬、200萬,1000萬,那么三年平均凈利潤是
(5000+200+1000)/32067萬元。
三年平均凈利潤的30%就是2067*0.3620萬。
這家公司三年累積分紅只要不低于620萬也不會被ST,并不需要超過5000萬元。
第三,股息派現率達不到30%也無所謂,只要三年累積分紅總額超過5000萬元,也不會被ST。
對于創業板的公司,要求更是寬松,即便業績盈利,不分紅也無所謂,可以通過提高科研費用的方法來抵消分紅,而科研費用如何使用,還不是大股東以及公司高管隨意支配?
看完這個規定,錢金發現,真正滿足ST標準的公司少之又少,只要大股東不是故意使壞,都可以輕松避免ST。
如果不想分紅,那么就把業績搞差點,例如最近比較出名的鴻博股份。
1月份的時候,鴻博股份預告2023年凈利潤從虧損7506萬,扭轉為盈利0.37億至0.56億。
后來看下新規,發現盈利了還要分紅,干脆再發布一個業績預虧公告,說有一筆5億元的營收要延后確認,于是業績由預盈變為虧損,這樣既可以不分紅,也不用被ST。
對于這些不在乎名聲的企業而言,強制分紅的規定意義不大。
但是,這個規定對萬科而言,是一個大利空。
明后兩年的萬科年報非常令人期待。
如果學鴻博股份,把業績搞虧損,自然不需要分紅,那么萬科就正式淪為了一只垃圾股,顏面掃地。
如果業績盈利,繼續分紅,可是錢從哪里來?現在的萬科債務壓頂,都沒有錢還債,又怎么分紅?
如果把業績搞的很好,然后象征性的分紅一點,每年拿出1700萬元用于分紅,三年累積分紅5000萬,也可以避免ST,那這樣萬科就成了笑話。
除此之外,還有光伏、新能源這些公司,前幾年為了高價融資,這些企業把業績做的都比較好,反正吹牛不交稅,使勁吹就行。
可是,現在麻煩了,一邊是光伏產業融資收緊,不能在股市上繼續圈錢擴大產能了;一邊是交易所推出強制分紅的規定,這些公司如果再繼續維持較高的利潤,似乎是只有害處,沒有好處。
今年是硬著頭皮分紅,沒辦法,只能選擇分紅,但是未來幾年,這些公司會逐步降低利潤,以避免分紅,說不定會出現全行業虧損的局面。
如果一只股票過去幾年一直堅持分紅,那么不受新規的影響,但是,有些股票一直都是業績好、分紅低,那么未來幾年業績暴雷的風險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