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和尼克斯的那份新秀合同,那是按月打錢,把500萬美刀的年薪分成了24份,每半個月發一份,林大浪剛拿到第一份,20萬美刀出點頭的來自尼克斯的打款。
薪水扣稅就多了,主要是個人薪資收入和商業代言的收入不同——
老美這邊,個人所得稅是最高的,聯邦所得稅近40%,再加上部分州還有10%左右的州所得稅,所以大部分的NBA球員,都得繳納近50%的個人所得稅。
這種情況下,合理的避稅手段就顯得很重要了,林大浪設立的開曼的離岸公司,目的是把商業代言的收入轉成公司的收入,這樣就可以不交這近50%的個人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公司收入的稅,一下子就省了一大筆錢。
至于個人薪資,這玩意是改不了屬性的,近五成的個人所得稅是必須要交的。
不僅個人所得稅,林大浪的個人薪資收入,還得繳納聯盟設立的養老稅,4%左右,再加上要分潤給經紀團隊的薪資分成,一般也是4%。
林大浪雖然拿到了20萬美刀出頭的薪資,實際真正屬于他的,恐怕就只有八九萬美刀了。
所以,這點薪水,林大浪根本就沒放在心上。
他真正的收入大頭,還是商業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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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近1400萬美刀的球鞋合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這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林大浪的國內團隊又幫他簽了中國人保、中國電信、光明牛奶這三份國內代言,他的美國團隊,又牽線了肯德基和可口可樂。
共同點除了都是大品牌以外,其次就是,林大浪顯而易見的在和姚明打擂臺。
中國人保對應中國人壽,中國電信對應聯通世界風,光明牛奶對應蒙牛,肯德基對應麥當勞,可口可樂對應百事可樂。
這種策略,看上去有點得罪人,實際上大姚那邊也是樂見于此的。
說白了,有競爭,才有市場,才有未來,才有更高的商業代言報價。
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合計五份商業代言合同,國內三份,林大浪年均入賬3500萬RMB,這筆錢沒出國,除了繳了一部分的稅以外,剩下的林大浪都交給了他堂哥林大風。
在國內,林大風出面成立了一家公司,進行了一些投資,比如,在國內建立了一家純粹的球迷論壇。
林大浪的目的,一方面是要利用他前世的記憶,在國內掙點大錢。
另一方面,就是要掌握國內籃球世界的輿論了。
眼見過勒布朗·詹姆斯未來對ESPN的掌控,以及前段時間哈希姆·塔比特對自己的炒作,林大浪可太清楚掌控輿論的重要性了。
美國這邊的兩份代言,林大浪入賬800萬美刀,同樣走得是開曼離岸公司的路子,只用交二三十萬美刀的稅,再減去分給經紀人團隊的20%,林大浪最終自己入賬600多萬美刀。
加上球鞋合同的1000多萬美刀,合計不到1700萬美刀。
轉回到林大浪買房的視角,他看了幾套高層的平層公寓,售價大多在四五百萬美刀。
幾套獨棟別墅的價格稍高一點,也就在五六百萬美刀。
莊園的價格等于是獨棟別墅的翻倍,差不多要一千多萬美刀了。
林大浪手里的現金流足夠買莊園了,但考慮再三,他還是選擇了最便宜的平層公寓。
“曼哈頓核心區,隔壁就是麥迪遜廣場花園,落地大窗可以直接俯瞰紐約市中心的繁華熱鬧,這套的總面積258平米,總價588萬美刀,裝修家居齊全,打款后就可拎包入住……”
林大浪最終選中的這套房,隔壁就是麥迪遜廣場花園,換句話說,比賽日他甚至可以卡點出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