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留下的足跡。
“怎么樣老大?你看出什么了?”
“一個人,一個人站在這里。”阿姆拉斯回想著瑪法德的樣子,那是個身高六英尺,體重一百八十磅的棒小伙。
瑪法德站在這里被悶棍打進河里?
那為什么沒有第二雙腳印?
他自己的體重是二百磅,身高是六英尺五吋。
自己的足跡比那更淺,也許瑪法德是被扛到這里的,然后被丟進河里。
阿姆拉斯回憶著昨天的情景,開始是瑪法德打電話說找到一個黃皮豬,問匹配的事,說地址,再接著突然說那人醒過來了,然后突然之間形勢逆轉。
阿姆拉斯舔舔嘴,這個關鍵點他沒弄明白,前面樹下沒發現血跡,也沒發現明顯打斗的痕跡,也許瑪法德是被偷襲的,再結實的腦袋也經不起一記悶棍。
做什么事都要專注,至少應該拿刀子抵著對方吧!
也許是因為一手要打電話,大意了!
瑪法德無助地倒下,自己在電話那頭怒吼,對方讓自己閉嘴,然后又說了一句威脅的話,掛斷了手機。
手機應該還在那人手里。
阿姆拉斯心里有一絲淡淡的自豪感,發現了真相。
一個小弟拿著袋子,一個小弟牽著狗,后面一群黑大漢,一起看著濁浪滔滔的洛河水,昨天的暴雨帶來水位上漲,水中還有各種雜物,枯枝,一路向著大海而去。
“恐怕瑪法德已經到大海里了!”阿姆拉斯感慨地說道。
“那我們現在要去找么?”有人問道。
阿姆拉斯橫了他一眼“怎么找?找到又怎么樣?”
一群人聳聳肩,有些茫然,但說的也是,這玩意有什么好找的,肯定是死了,找到反而不好處理,就交給大海吧!
“要不要通知他的家人?”有人問道。
“不用。”阿姆拉斯搖搖頭。
“可我剛才去取他東西的時候,他母親還問我他在哪。”
“你怎么說的?”阿姆拉斯隨口問道。
“我說我們正在找。”那人接著說道。
阿姆拉斯點點頭“那她應該明白這是什么意思。”
“那我們現在”
“兄弟們,我們有事做了!我們不能讓我們的兄弟受到傷害不得到懲罰!”阿姆拉斯低聲道。
哈桑有些僵直地看看阿姆拉斯“真是那小子干的?我們去干掉他吧!”
阿姆拉斯點點頭“大概是了,肯定與他有關,現在我們先回去!哈桑,你和小拉斯去接一下丹斯,按著規矩,他差不多可以出來了。”
哈桑點點頭。
一群人走出樹林,兇相畢露地看著四周的路人。所有經過這里的人都紛紛低頭而過。
阿姆拉斯滿意地笑了笑,要的就是這個fee。
哈桑和小拉斯上了另一部車,他們要去丹斯被扣留的警所。拉開車門,上車,甩下兩道白煙,轟然而去。
通常沒有問題扣留時間是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丹斯其實是今天凌晨被弄進去的,到現在才過半天。
但據阿姆拉斯判斷,最多也就是問個話。
因為丹斯沒帶家伙,也應該不會傻到去打條子,早上的時候已經有人傳過話來了,他就是在醫院疑似鬧事。
金威幫的律師已經過去告訴他應該怎么說話,就說是對聯邦的醫保制度不滿,所以最多就是提審一下,除非丹斯傻到在里面還打人傷人,不然現在就應該出來喝下午茶。
“把那傻狗還掉,告訴小提姆,花點錢送它去培訓一下,像個十足的廢物!”阿姆拉斯吼道。
“那這個”一個小弟提著袋子問道,那里面是瑪法德的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