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用到的很多知識,都沒啥參考價值,真的,我已經去搜了不少論文,又去看了倫敦地圖。然后發現最嚴重的問題,我找不到1925年的倫敦地圖,所以大家看個樂呵就行。我自己也不是專業人士,寫這些單純為了代入感,所以不要信。】
【啊對了,犯罪地圖學的確現實里面有,大家想了解還請直接翻書,別學我,直接在網上搜資料。】
一個星期后,沃土原那邊的傲羅來了消息,他們成功在犯人提米(阿比蓋爾總覺得這個名字挺小巧,甚至有點黑色幽默)的花園里成功挖到了一具女性骸骨。
“我猜他們也發現這個女孩的部分骨頭也變化了吧。”辦公室談到這件事時,諾特喝著咖啡吐槽道,“他到底對兔子有什么執念啊,還是小小年紀就開始和個兔子一樣渴望jiao配?”
愛德文點點頭,提米已經在被逮捕的第二天成功崩潰,一五一十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和盤托出,曾經證明他不是第一次殺人的關鍵證據也被找到。現在唯一要在意的只有后續工作,還有那個教會提米魔法的巫粹黨。
“唉,任重而道遠,一個小偷居然還能被歐洲的一個恐怖組織看上,我都想問是誰瞎了眼。”諾特聳聳肩,拿起提米的案卷調查看了起來,“他說自己把女孩子變成兔子,是因為這樣就乖巧起來,呵。”
阿比蓋爾則是對著案件調查里關于受害者變成兔子的那一欄若有所思:“他在年輕時把女孩子部分身體變成兔子,我還可以理解成是自己殺人后過于恐懼,害怕尸體被人辨別出來。但是這具尸體,他為什么只是單單把那個孩子小腿以下的部分變成兔子?”
諾特打了個響指:“那是因為兔子這種動物一年四季都在生孩子,繁殖力特別旺盛。我記得以前麻瓜里面還經常獵殺兔子,他們覺得是女巫化身。嘖嘖嘖,他們吃兔肉的時候可沒想過自己吃的是女巫肉。”
說到這里,諾特臉上的表情開始逐漸變化,他重新拿起案宗仔細翻讀起來:“該死的,鄧布利多,這家伙之前的幾起案件你還有沒有記錄,我要張大的倫敦地圖!”
阿比蓋爾急忙把自己墻上那張倫敦地圖取了下來,仔細想想,又打開抽屜,掏出一份倫敦地鐵路線圖,兩張一起遞給諾特。一邊喝茶的昆汀和愛德文臉色一變,一起和霍拉旭聚了過去。
“第一起案件是在這里,倫敦郊區的一家中產階級家庭。”霍拉旭說著,用一支紅筆在地圖上一個個勾出作案地點。或許是為了擔心引起警方注意,提米的每次作案地點相較上一次都離得很遠。
“好了,我現在用的是我之前幾年追查犯人總結出來的經驗,你們幾個不要太過在意。”諾特凝視了好一會地圖,用圓規把幾個點連接了起來,是個歪歪扭扭的橢圓形,“他很聰明,每次作案后會冷靜一段時間,隨后去更遠的地方流竄作案。”
提米的家在倫敦郊區,和后面幾次案件地點距離最短只有一百米,而對方工作地點則是市中心對角巷的一家藥材鋪。在老家進行偷竊后就會回到市中心再次犯罪,市中心鬧大后又會回到老家,得益于麻瓜地鐵設施和巫師便利的壁爐交通的掩護,一開始傲羅甚至沒注意到他。
哪怕是他犯下殺人案流竄時,也沒放棄自己的這個習慣,卻被諾特提前察覺到,帶著阿比蓋爾在倫敦街頭把他堵了個正著。
諾特在橢圓中心畫了個圈:“你們看這是哪里?”
“泰晤士河邊的一條商業街,我記得他背靠一條巫師街區。”昆汀探過身子說,“你懷疑他是這里附近遇到巫粹黨的人的?”
諾特點點頭:“沒錯,而且我想不止如此。你和愛德文要好好看著他,我懷疑第十起案件很可能本來是他的開始,那個女孩只有小腿以下變成兔子,他或許是想在后面把更多女孩的身體部位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