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域資源不協調的初期,必須有戶籍制度。
“此乃無奈之舉,為政者,當以大局為重。”楚子璇只能這樣確定戶籍制度的改革。
戶籍制度的改革,一定是建立在土地改革和貴族官僚改革的框架完善后,否則推出來的政策形同虛設。
因為戶籍制度的強有力管控,必然是伴隨著國家機器效率空前的提高,否則根本沒法去統計那么多人口。
但戶籍制度完善后,一旦載入戶冊,并且編制了農村戶口、城市戶口,在全國各地乃至全聯邦建立起戶口核對制。
人員流通的時候,便可以登記在冊,這也方便帝國管理那些控制的聯邦加盟國,實行帝國頒布的政策和法律。
例如張三是金陵府農村人,他去了洪都,到了洪都后,首先去相關衙門登記。
如果張三在洪都犯了事,例如殺了人逃跑了,那么他的戶籍資料則會各地方政府分發一份記錄,通緝張三。
他要逃回去,或者到其他地方,都要做戶籍登記。
一旦他登記,便可以抓到他。
要知道,里甲制度的最小單位是110戶的,相當于21世紀村下面的一個組。
一個外鄉人突然遷到一個新的村,必然是要去里長那里登記的,里長登記后,必然要上報到村長、保長,做戶籍記錄,然后鄉長發現張三是在通緝后,就可以讓民兵抓人了。
只有這樣,帝國政府才能更細致地管理如此龐大的一個“國家”。
天之熾之神圣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