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昨天的話題,關于連坐制度催發了責任縮小制度的誕生。我們可以知道,雖然連坐已經刻入了中國人的風俗和習慣當中,幾乎不可能根除,但是明面上的連坐還是被幾乎所有人唾棄的。
不管是法制連坐還是軟連坐,一旦被發現,就會失去被支持的可能。就和所有人都覺得的很多壞事比如殺人放火、強取豪奪、包括一些不能過審的骯臟做法,很多人私下還是希望自己可以這么做而且不會被抓的,這也是為什么民國有錢的當了軍閥沒錢的當了土匪。
所以好像很多東西都是越禁忌越是讓人心中存有好感。或者說是大家都知道自己有這些臟的一面,不敢面對,所以要明令禁止它們。
然后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當責任個人化,連坐的減弱,其實就是對于明面連坐的一種反抗。當然對于連坐也可以說是統治者或者是接受被連坐一方人員的組織為了規避風險,但是本質上還是為了利益。
就比如因為幾個女的名聲不好,甚至她們只是被采花大盜或者土匪搶過。這種時候整個村子的女子都會失去擇偶權。她們很難再嫁出去,不僅在附近嫁不出去,還只有很少的彩禮,有的甚至要貼很高的嫁妝。
但是你要說那些男的村民真的是在乎自己老婆的名節嗎?其實是不盡然的。因為很多人窮了甚至會去逼著自己老婆孩子去賣。那他們是為了什么?就是為了少出彩禮、娶到年輕漂亮的或者是能干活的、甚至得到高額的嫁妝。
所以連坐就是弱民的方式。比如一個經典的管理問題,怎么用一顆子彈管理十個人。就是要采取包括連坐在內的一系列弱化群眾的方式。說白了,統治就是四兩壓千斤,要把千斤壓到它自己也彈不起來的狀態才可以。
然后呢,就產生了責任分到個人這種制度。這種制度雖然被推崇了幾千年,但是還是沒有被完全推廣,因為首先儒家和法家這兩個主要流派都是不支持這種行為的,其次是人們自己的思想也有連坐他人來 抬高自己的習慣。
應該 是一直到開國很久才出現責任到個人的。因為中間很多時候什么人民公社、生產隊之類的都還是有一定的連坐制度的。所以連坐制度下的亡魂其實一直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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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為鍔,淚為鞘,人形兵器成長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