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老金萬萬沒想到的是,酒過三巡,柯布森這小子竟然率先敗下陣來,一頭栽倒在桌上,不省人事。
“這小子,酒量也太差了吧?虧他還是個好酒之人,這酒量也太對不起‘酒鬼’的名號了。” 老金心里暗暗吐槽,但也不得不承認,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呃……”
“真是的,這家伙……”
都怪自己喝得太急了。意識倒是還算清醒,可身體卻像是不聽使喚了一般,天旋地轉,眼前一片模糊…… 也是,滴酒未沾,空著肚子就一杯接一杯地猛灌,會醉成這樣也是理所當然。
老金揉著脹痛的太陽穴,搖搖晃晃地站起身來。
不行了,得趕緊撤了,再待下去非得交代在這兒不可。
“趕緊給我起來,臭小子!”
“呃……”
老金摸出柯布森的錢包,將酒錢一分不少地付了,然后把錢包塞回他懷里。誰知,柯布森卻一把抱住他的腳踝,說什么也不肯松手。
“別、別丟下我……”
“放手!別、別這樣抱著我!”
不知為何,柯布森竟像個孩子般哭鬧起來。老金無奈,只得半拖半拽地將他弄出了酒館。此時,約莫是午飯前不久,時間還早得很。
“這家伙,到底住哪兒啊?” 老金本想隨便找個地方把柯布森一扔了事,可也不知是酒勁上涌,還是良心發現,最終還是決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帶、帶我去嗎……”
“廢話,不然呢?”
這年頭,要是隨隨便便倒在路邊,指不定會被哪個缺德的家伙給順手牽羊了呢。
“不愧是懂法之人……看來你小子已經從野蠻人進化成文明人了啊,哈哈哈……”
“給我閉嘴。”
“開、開玩笑的啦!”
在柯布森斷斷續續的指引下,兩人跌跌撞撞地走了約莫半個小時,終于來到了一家看起來頗為簡陋的旅館前。
“就這兒?” 老金問道。
“嗯……” 柯布森迷迷糊糊地點了點頭。
沒想到這小子住的地方離這兒還挺近的。
老金將柯布森往旅館門口一扔,叫來老板將其安頓好,便轉身離開了。
——
“該死,頭好暈……”
世界仿佛都在旋轉,眼前的一切都變得如夢似幻起來。
對了,說起來,臨走前薇妮婭好像讓自己早點回去來著……都怪碰見了柯布森那小子,害得自己把這事忘得一干二凈。這丫頭要是等急了,肯定又要發脾氣了。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吃午飯?該不會一直在等自己,等到最后餓得不行,兩個人一起出去吃了吧?
要是那樣的話,自己回去就能吃現成的了……
“呃,該死……”
也不知是不是因為送柯布森回去累著了,酒勁一陣高過一陣,腦袋里仿佛被灌滿了漿糊一般。早知道就不該喝那么多酒,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老金搖搖晃晃地走著,雙腿仿佛灌了鉛一般沉重,他不得不像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圣徒一樣張開雙臂,努力保持著平衡。
算了,還是趕緊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他還特意繞道去面包店買了些糕點。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終于回到了住處。
他掏出鑰匙,想要開門,可手卻像是中了邪一般,怎么也對準不了鎖孔。
——咔噠,咔噠。
“該死的,這破鑰匙怎么插不進去?!”
也不知是被酒精麻痹了神經,還是被這該死的鑰匙給激怒了,老金心中的怒火“噌”地一下就竄了上來。他決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這該死的鎖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