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靜冰按照劉禪的要求報了警。
很快就來了兩輛警車。
劉禪也知道了,沈靜冰剛才自稱特勤局,并不是特勤局的員工,而是給特勤局打工。
特勤局會收集整理轄區內發生的鬼患,然后以任務的形式發布。
修行者可以根據對鬼患實力和自身實力的判斷,選擇接受處理各種鬼患任務。
完成任務后,特勤局也會給修行者獎勵。
沈靜冰有特勤局作保,劉禪也打電話給嚴局,由嚴局出面洗清他的嫌疑。
其實就算沒有人擔保,劉禪和沈靜冰也沒有作案能力。
這棟宿舍樓已經建成超過三十年。
這具尸體很明顯是蓋樓的時候埋進墻里的。
那時候劉禪和沈靜冰都還沒有出生,根本不可能有作案的機會。
不過兩個人作為證人,還是被帶到縣警察局配合調查。
經過縣警察局對比以往的案件卷宗,最終確定死者的DNA和三十年前一個失蹤的女孩DNA吻合。
當年這個女孩考入大學,在大一暑假回家后的第三天失蹤。
警方當時鎖定了一個犯罪嫌疑人,就是女孩的前男友。
兩個人是在高中時期談的戀愛。
結果女孩成功考入大學,男孩卻落榜,跟著舅舅干起了建筑工程。
那個年代通訊非常不方便,異地戀的兩個人很快分手。
分手后,男孩多次想找女孩復合,但都被女孩拒絕。
在女孩失蹤前,男孩也曾去女孩家找過女孩,但被女孩父親用掃把趕走。
在女孩失蹤后,警方馬上提審了男孩。
可因為沒有證據,甚至連女孩的尸體都沒找到,最終只能放了男孩。
這個案子也以人口失蹤案的形式進入檔案。
巧合的是,當年的男孩就是這次出事的服裝廠老板。
而警方調取這棟宿舍樓的建筑資料后發現,當年男孩的舅舅就是這棟樓的施工方。
一切的證據都指向服裝廠老板。
警方連夜提審服裝廠老板。
本以為這會是一場漫長的拉鋸戰,但沒想到服裝廠老板直接承認了自己三十年前殺人藏尸的經過。
“我從高一入學的時候就對她一見鐘情。
經過大半個學期的鋪墊,在那年圣誕節我向她表白,她同意和我交往。
我們倆一起度過了整個高中時期。
青春期的我們真的覺得愛情就是生活的全部,甚至我們連未來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結果這一切在她考上大學以后就徹底變了。
她在學校里開始變得愛打扮,和我的通信也從一星期一封逐漸變成一個月一封。
又是圣誕節,我去省城大學找她。
但她卻向我提出分手。
我不想放棄這段感情,覺得我能挽回她。
直到她大一的暑假回來,我好不容易把她約出來,可她卻告訴我她有了新男朋友。
我當時一時沖動,掐住她的脖子。
等我反應過來時,她已經失去呼吸。
我很害怕,我還年輕,我不想坐牢。
當時我正好和舅舅負責宿舍樓的建筑工程。
我看電影里有將尸體藏在墻里的情節,于是就把她的尸體藏在墻里,這樣以來,誰都無法發現她的尸體。
最終和我想的一樣,你們這些警察因為找不到尸體,根本沒辦法給我定罪。
我知道你們的規矩,兇殺案的案件追訴期只有二十年。
所以十一年前,我聽說這片有可能被拆遷時,特意在這里開了服裝廠,還把這棟樓做成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