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得就是音樂網站的收入,可是最近幾年沒有優秀的歌曲,市場的份額越來越少了。 更讓公司雪上加霜的是,一些跟公司簽約的歌手都紛紛跟公司解約了,現在公司除了幾個不出名的新人歌手外,基本上已經沒有像樣的歌手了。 “開玩笑?我可沒有那個興趣,今天我來了,就是收購你們公司的,這樣點,你們不需要質疑,我的要求不多,就是把你們手上的所有股份都賣給我。” 林鵬飛表情嚴肅地說道。 既然要買下這家音樂公司,林鵬飛就要完全買下這家公司,股份制,林鵬飛是不想搞了什么股份制,做個是決定,還要開什么股東大會,有人在指手畫腳的。 “怎么有問題?” 林鵬飛見大家目光都盯著自己看,皺著眉頭問道。 “沒有,沒有問題!” “我們可以完全把股份賣給你!” 會議室里的公司股東紛紛地說道。 開什么玩笑,有不是上市公司,這些股份都是公司的內部股份,擁有股份越多,負債越越多,有人把他們手上的股份買下,他們高興還來不及呢,怎么可能不同意呢! “既然沒有問題,那么就請律師過來,我們把合同給簽了!” 林鵬飛見大家都沒有問題,直接開口說道。 “我這就叫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過來!” 許開遠開心地說道。 作為這家音樂公司的創始人之一,許開遠心里其實很不舍把這音樂公司給賣了,可不賣又能怎么樣,堅持越久,這虧損越厲害。 如果再沒有人收購的話,自己這家音樂公司最多堅持一個月,就要宣布破產保護了。 現在這樣最好,被人收購了,不但公司保住了,還能有一筆不小的錢,足夠自己家庭生活了。 “不用,我自己叫律師!” 林鵬飛搖搖頭說道。 既然收購這家公司,收購合同自然不能讓這家公司的律師顧問起草了,誰知道這里有沒有什么隱形的陷阱啊! 雖然林鵬飛不怕,但那也是麻煩事,林鵬飛不喜歡麻煩,所以自然不會讓這家音樂公司的法律顧問起草收購合同了。 除了合同外,還有一些司法流程還要走,林鵬飛不懂這些,自然要找值得自己信任的律師給自己辦理。 林鵬飛可不想被人賣了,還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