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二年四月十一,兗州府,巨野縣。
巳時剛過,巨野縣的衙役就三五成群的自班房走出,他們手里各自拎著個銅鑼走上街頭。
Duang~Duang~Duang~
“所有人注意了,天使蒞臨我巨野縣,有重要詔令宣布,事關所有人。
有事兒的沒事兒的都快去縣衙聽宣!”
Duang~Duang~Duang~
“全城的百姓聽著,天使來我巨野縣,有重要詔令宣布,朝廷要給爾等分發田地咧!都快去縣衙登記!”
……
巨野縣衙好久沒有聚集過如此多的百姓,這些百姓有來自城內的,但更多的是城外各村鎮的佃戶。
這些佃戶衣衫襤褸但卻都興奮異常,全是因為聽了縣里衙役的宣傳,說朝廷要給他們分田。
在中華這片土地上,對于普通百姓而言,除卻家人之外,沒有什么比田地更重要的了。
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他們早已失去屬于自己的祖田,淪為大戶們的佃戶,更慘的,甚至連佃戶都當不成。
那些連佃戶都當不成的人,據說都跟著李自成、張獻忠等流賊跑了,再也沒回來。
若是往常,衙役說朝廷要給他們分田地,鬼都不信,因為歷朝歷代從未發生過這樣的事。
可就在這兩天,不僅縣令被抓走,他們各自的東家全被廠衛的人抓走,連東家的府宅都給查抄了。
這時候衙役再以天子詔令來宣傳,效果就完全不同了。
畢竟,朝廷大肆抓捕、查抄城內大戶,在歷朝歷代也算是前無古人了。
不過即便如此,大部分的佃戶也都只是抱著一絲希冀罷了,他們并不相信朝廷會這么仁慈,會把土地從大戶手里奪過來,再分給他們。
他們做夢都不敢這么想,畢竟,那可是土地呀,土地就是他們的一切,生存、繁衍、一家人的吃穿用度,全靠土地。
即便是在災荒的年月,一畝良田,也價值十兩雪花銀。
朝廷,真的會這么好心嗎?
“高檔頭,開始吧。”一個身著官服的中年人道。
縣衙兩側的墻體上,早已貼滿了布告,不過與此前張貼的白色通緝令等雜七雜八的布告不同,這次墻體上張貼的一半都是明黃色宣紙。
即使是不識字的百姓都知道,只有天子詔令才用明黃色宣紙。
那被稱作高檔頭的,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伸手沖周圍的百姓擺了擺手,示意百姓安靜下來。
“我是東緝事廠寅顆司下轄役長高文,奉圣諭、奉大元帥令,為巨野縣百姓宣讀、解釋詔令內容。”
詔令一共有三道,雖然都是根據張世康和崇禎皇帝的意思擬定,但經過司禮監、內閣官員潤色之后,就變成了極為拗口的文言文。
這無疑對詔令內容的傳播形成阻礙,可不論張世康怎么勸,崇禎皇帝都沒有同意用白話寫圣旨。
崇禎老哥覺得,那太丟人了。
于是東廠的番子們除了抄家拿人之外,又多了一項新任務——宣講。
以最快的效率,教全天下的百姓知道朝廷目前正在做的事。
張世康對東廠廠督方正化說過,詔令越快讓老百姓知道,改革的阻力就會越小,他們成功的幾率就越大。
同樣的,死的人就會越少。
為此,方正化一日只睡兩個時辰,招兵買馬、訓練更多的番子,火速派往北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陜西各省。
前兩道詔令說的是江北地區的流民暴亂,以及江南地區士紳謀反的事情。
由于并不關山東地區百姓的事,高文只是三言兩語帶過,到了第三道詔令,高文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