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會在去年夏天出現。
我在第三份大綱里所做的一切內容,才會被我全部倒出。
包括最后用資本主義的方式解決迪士尼這個資本,也是他們最常用的手段。
所謂的好萊塢民主!所謂的好萊塢創作自由!
那都是被美國國防部、cia和大資本家控制的自由!
而最令我驚喜的是,我在構思大綱時所寫的一切竟然全都上演了! 為此,我很高興。 我真的很高興。 因為這個時候,不會再有人指著我的鼻子說:“幸虧沒去你特碼的在胡編亂造!” 更因為馬已經服。 或許很多人覺得,我的書在搞死索尼那一刻開始,就變得無聊了。 因為后面全都是資本運作。 但我認為,無聊是對我最大的夸獎。 那象征著不無聊的希望燈塔,已引領河山碩先生奔赴黃泉。 好吧,這就是我最大的想法。 最后,在回答一些大家問的問題。 首先第一個,關于猶太人到底怎么分的問題。 有人留言說,我寫的猶太幫里,很多都不是猶太人。 關于這個問題,其實非常的有意思。 因為他們自己,都不是按照母系來算的。 舉三個例子就能說明了—— 懂王不是猶太人,他女兒伊萬卡也不是猶太人,所以即便她嫁給了一個猶太人老公,她的孩子也不能算是猶太人,可現實中呢? 她的孩子就算猶太人。 這是不是違背人家母系計算的規定? 然后他們站出來表示,因為伊萬卡皈依了猶太教。 從教義上看,她也能算是猶太人。 這…… 扯不扯淡? 同樣,我之前寫了,古根海姆和羅斯柴爾德聯姻。 這兩個都是猶太家族,所以他們生出來的孩子那就一定是猶太人。 而按照母系慣例,兩個家族結合出來的孩子,到底算哪家人呢? 正常情況下,那是上羅斯柴爾德的族譜。 可現實中,人家上的是古根海姆的族譜。 扯不扯淡? 還有一個,那就是詹姆斯卡梅隆的前妻蓋爾赫德。 我之前寫過,她的父親是猶太人,她的母親不是。 按照計算標準,她就不是猶太人。 可現實中人家就是猶太人??! 這個是經過詹姆斯卡梅隆和史蒂文斯皮爾伯格的確認的! 而她和詹姆斯卡梅隆離婚后,與布萊恩帕爾瑪結婚時生的孩子,那也是猶太人! 這符不符合母系計算的規則? 不符合! 但他是不是呢? 是??! 所以在我看來,又或者說現實表現的一切,其實就是哪種算法對我有利,那就算哪種! 老國際警察了! 因此,你們拿著百度百科來和我說我寫錯了,那我真的沒辦法。 現實中,甭管是父親有猶太血統,還是母親有猶太血統,他們都被歸為一類人。 只是這種歸類,不直截了當的在百科上掛上,某某某,是猶太人。 重點是,他們自己還在九十年代出了一本書,叫《身份斗爭》(書號isbn10:0312128908,美版亞馬遜上有),所講的內容是,以父系方式確定血統的定義方式在以前的確使用過,而母系血統的定義方式則源于羅馬法律。至于羅馬人當年對猶太人干了什么,為什么導致猶太人現在只能按照母系來定,這個我想只要是學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