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狗。惡狗咬人,不分貴賤。可是打狗,你得看主人。這對人而言,很不公平,但是狗主人強(qiáng)勢,你沒奈何。
專門負(fù)責(zé)打狗的,就是衙役,刀手,捕快,他們的直接上司就是通判。遇到兩條惡狗,主人又都強(qiáng)勢,通判是最受氣的。知府是小媳婦,可以躲,推給通判。通判沒法躲,左惹不起,右惹不起。就只有自己去兩邊相求,最后一看,錯的全是通判。要有一方覺得有點(diǎn)氣不順,還是只有在通判身上發(fā)氣。
這受氣的事遇到多了,通判也就明悟了些。有點(diǎn)背景深厚的紈绔子弟,要干點(diǎn)什么壞事,只要不是造反或者影響太大的事,通判還會主動配合一下。一是有人情,我?guī)湍悖愕墓罚院髣e亂咬我,你家大人,得記下我這人情!二是出主意,干壞事,還是要遮掩一二。
有官面配合,這些人行事,也就更加肆無忌憚,官二代,官三代,就成為城市里面,最黑的那種。沒人管,管不了。
倒是有御史去給皇上匯報(bào)過,但是朝堂之上,關(guān)于子嗣問題,立場都是非常統(tǒng)一,官官相護(hù)。道理很簡單,你是清官,你能保證你的兒孫個個都是孝廉乖巧?哪怕一個旁系的兒孫作惡,真要是嚴(yán)厲處罰了,兒孫受苦,你自己都會受牽連!
所以官場之上,有兩個鐵律,奸臣忠臣都不會去觸碰,一是暗殺!一是兒孫事。
宋國百多年,朝堂相爭,輸了,卷起被子回家,沒準(zhǔn)兒哪天還能起復(fù)。官場爭斗還沒有出現(xiàn),你死我活的現(xiàn)象。
但是碰這兩鐵律,那就是萬劫不復(fù)。會引發(fā)眾怒,死路一條!
所以,涉及這兩件事,全體官員態(tài)度都是出奇的一致,是啊,兒孫街面作惡這種事,放在朝堂之上,真的就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了!
這上奏的御史,反就滿朝難容。官,也就做到頭了。于是,沒人再奏了。
皇上坐的座位又太高,看不清所有,體會不到一個下層民眾被人欺辱的那種絕望。加上各方遮掩,眾口化解,涉事官員求求情,哭一哭,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么一來二去,這些官二代,官三代,放縱一點(diǎn)的就,黑白通吃,囂張無比。衙內(nèi),是這樣養(yǎng)成的!豈是陳峰以為的,在小院子里面扭扭胯,走走鴨步,就是衙內(nèi)?
但凡,稍微有點(diǎn)志向,想造福一方的,或者,想要權(quán)勢的,都只想在京城府衙里面鍍鍍金,混個資歷,能升最好!不能升,外放一個知府最好!
京城通判外放一個知府,夠資格,而且外地知府,才是真正的一方諸侯,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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