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想通了,江擎條件確實好。 但是她自己也不差啊,她年紀是大了點,三十好幾了。 但是她保養的好,天天在醫院里上班,風不吹雨不淋的,比鄉下那些面朝黃土背朝天二十出頭的小姑娘看著還年輕。 之前還有個國外的患者跟她開玩笑,想邀請她到國外玩呢。 她就不信自己找不到更好的。 就算找不到也沒事,反正孩子在身邊。 就算離婚了,江擎一樣要每個月按時寄撫養費。 萬一江擎到時候真混出人樣了,還能拿孩子當借口,要求復婚。 江擎這人責任感重,只要抓住了孩子,就能抓住他的心。 反正怎么樣都比留鄉下跟著江擎吃苦強。 女人的臉才是最值錢的,她可不想留在這邊當村婦,黃臉婆。 然而,讓譚孝紅沒想到的是,江擎兩個都沒選。 江擎同意了離婚,不過條件是讓譚孝紅凈身出戶,孩子全部跟他,他一分錢生活費都不會給譚孝紅,更不會幫她租房子。 譚孝紅當時就炸毛了,跟江擎大吵了一架。 江擎也沒慣著她,給她兩個選擇,一是離婚,自己回首都城去,他一分錢不會給她,二是留在這邊帶孩子,衣食住行他負責。 江擎那份外調合同她看過,期限是十年。 也就是說,她要是留下來的話,至少要在這邊待整整十年。 別說十年了,這鬼地方,十天她都受不了。 江擎現在工資不高,一個月就二十來塊錢,只能保證他們一家子餓不死,壓根沒生活質量可言。 反正這種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這婚必須離,就算江擎不給錢也得離。 于是,譚孝紅又提了第三個建議,離婚,江擎每個月定時給生活費,孩子大了,想跟誰他們自己選。 孩子都是跟媽親,譚孝紅當時想的是,江擎沒帶過一天孩子,三個孩子肯定都會選她,特別是江旭敏。 只要孩子跟著自己,就算江擎最后不給生活費,她也可以跟莊艷婷老兩口要。 她就不信莊艷婷兩口子真會眼睜睜看著江家的親孫餓死,露宿街頭。 最終,江擎同意了,不過他說了,他只給撫養費,給到孩子成年。 兩人戶口都遷到這邊了,離婚還是挺簡單的。 雙方無異議后,找了村長當見證人,寫了一份類似離婚協議的合同,規定了雙方的義務,簽字畫押,然后火速去鎮衛生院旁邊的民政局領了離婚證。 婚離了,接下來就是孩子歸屬的問題了。 原本,譚孝紅以為,三個孩子都會選自己。 結果,江旭舟和江旭清幾乎都沒考慮,全選擇了跟江擎。 至于她一向看好的江旭敏,則是猶猶豫豫。 江旭敏今年過完年已經12歲了,懂事了,知道權衡利弊了。 她確實很想回城,不想留在這山溝溝。 然而,她的前提是回城繼續過以前那種好日子,而不是回去跟著譚孝紅風餐露宿。 譚孝紅一沒工作,二沒錢,在首都城名聲還特別不好,她娘家那些人又是吸血鬼。 跟著她,大院那些同學朋友還會笑她是拍花子的女兒。 至于錢,江擎說了,如果她選譚孝紅,每個月只會給她10塊錢的撫養費,多一分都不會出。 十塊錢能夠干嘛,她下館子吃頓飯就沒了。 自小在大院長大,她見識和眼界并不比鄉下那些窮人家早當家的孩子差。 她只是驕橫,并不是傻。 一頓飽和頓頓飽,她還是知道的。 猶豫再三,江旭敏還是選擇了江擎。 三個孩子都選了江擎。 那瞬間,譚孝紅只覺得一陣天旋地轉,一口氣差點沒上來。 緩過勁后,譚孝紅指著江旭敏鼻子罵她沒良
第404章 奶奶,還是您看人準(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