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有個小孩由于嘔吐過來醫院,我看了一下,精神狀態還好,也沒有明顯脫水或者腸梗阻的體征,于是和家屬說可能是因為腸胃功能紊亂所致,建議先暫時進食六到八個小時,給腸胃一點休息的時間,等到天亮了再喂點東西給他吃。
結果家屬當著我的面把奶瓶拿了出來,說小孩餓了一直再哭,不喂不行。于是堅持喂了幾口,吐了一次,過一會再喂幾口,又吐了一次……
然后,家屬的情緒就上來了,一個勁兒地說道,孩子本來就是因為嘔吐來醫院的,結果什么藥都不給他用,現在依然還在嘔吐,是不是太不負責任了!
孩子的病情不算嚴重,我已經給出了我的建議,只是他們不愿意接受罷了。而且我也順著他們的意思,表示如果要打針,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實際作用不大,除非他們強烈要求,否則我并不支持。
小孩生病大人緊張,聲音大一點語氣差一點,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作為醫生應該體諒家屬的心情。
我說過的話,當做耳邊風就算了,給出的建議不僅不聽,還要反過來咬上一口,未免過于荒唐!
能夠理解這種思維模式,但是始終無法表示贊同。家屬是人,會有情緒,醫生也是人,也會有情緒。
難道說當醫生的治病救人,就一定要忍受家屬的無理取鬧?直到被干掉的那一天,還要深刻反省說自己做得不夠好,沒有讓前來的患者及其家屬滿意。
有時是治愈,常常是安慰,總是去幫助。
特魯多的這句墓志銘,估計很多人都知道,我也覺得很有道理。但是我并不認為,它就是一條永恒的真理,可以放在任何時間和地點。因為我們面對的是活生生的人類,而不是靜止不變的死物,并不是每一個人,都適用于同樣的方式。否則,致力于探索人性的魯迅,也不會走上棄醫從文的道路。
或許有人可以時時刻刻都做到這一點,可我做不到,至少現在不行,而且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很長一段時間里,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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