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暑假正式開始,凌夏的生物鐘卻不太爭氣。本來她一心想著每天都要睡到自然醒,始終堅定不移地貫徹無所事事,浪費時間。結果早上堅持到七點半,就再也睡不著了。
在家里渾渾噩噩了半個月,凌夏把能看的漫畫、小說、電視劇統統補完了,實在無事可做。高三的時候天天幻想著考完試要如何如何,真到了暑假,又覺得以前忙忙碌碌挺好,現在實在太無聊。一想到還有兩個多月才開學,她就忍不住唉聲嘆氣。
最后是凌媽看不下去,不知道從雜物間的哪個角落里,找出早已被遺棄的吉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報了練習班,最后才通知凌夏“別在家窩著了,讓人看了都心煩。重新把你這個技能拾起來,可憐可憐你的吉他和你的老媽吧!我給你報了名,明天就去吉他班好好練琴去!”
“……”凌夏愣了足足有半分鐘,之后才反應過來,不住哀嚎,“哎喲,您好歹提前跟我商量商量啊,怎么就直接報名了呢,我這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老太太一轉頭就給了她一個凌厲的白眼“不用準備,直接去就成了。還有,是誰當年說想好好學吉他,多掌握一門手藝,以后去追小帥哥的時候也能多一項技能的?”
凌夏差點被這句話噎死,只能唯唯諾諾地接過吉他,做出乖巧模樣。吉他是初中升高中那個暑假,她掙了親命非要去學的。當時凌媽還想讓她學鋼琴,凌夏就辯解說鋼琴不容易挪動,還不如吉他。到時候看上哪個帥哥就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抱著琴彈彈唱唱,多方便多浪漫啊。
三年后,凌夏不得不為自己當年的口不擇言,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凌夏從小就對所有新鮮事物都保持三分鐘熱度。喜歡的東西特別多,但喜歡的時間都特別短,除了對楚煬。就像吉他,她統共只學了不到一年,就失去了興趣。原因就是,凌夏發現自己不可能只學幾首歌就算了,而是要下苦功夫去練習。手指尖磨出了繭子,重復的練習枯燥又乏味。她終究還是失去了興趣,把吉他丟到了雜物間里,兩年都沒碰過了。
沒辦法,如今凌夏在凌媽的威逼之下,只能硬著頭皮重新去練琴。為了更能讓自己接受現實,她開始幻想自己是個流浪的音樂人。在安靜的黃昏,深情地彈唱一曲民謠,也許就能收獲一段愛戀。
既然是流浪的音樂人,總要有些不羈和放縱,所以偶爾凌夏也會逃課,背著吉他溜出去。在去學吉他的路上,有一家小小的咖啡館,叫做“焦點”。凌夏因為楚煬偏愛咖啡,所以也開始喝起來,并愛上了這種迷人的飲品。每天放學后,只要沒什么事她都會進去喝上一杯。當然,逃課之后不能回家,她也會去那里躲著。咖啡館的規模雖然不大,但是很有情調。漸漸的,凌夏就和這里的店員混熟了,還時不時抱著吉他到吧臺上彈唱助興。老板有時候挺高興了,還會請她喝幾次免費咖啡。
今天凌夏不過聽了一節課,又早早溜走了,吉他班的老師對此視若無睹,畢竟錢已經交過了,他樂得人不在眼前。
才一進入咖啡館,她就發現氣氛和往常不太一樣。平時吧臺只有點餐員小歡在,今天所有人都擠在一起,興奮地竊竊私語。
凌夏充滿好奇心地走過去,要了一杯拿鐵,又問“你們不工作,都擠在一起看什么呢?”
“噓!”小歡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示意凌夏順著她視線偏向的方向看,“喏,今天店里有帥哥,我們集體發花癡了!”
凌夏笑著搖搖頭,并沒像她們一樣死死盯著有帥哥的角落“我只對咖啡有興趣,求求你們給我一杯吧,干完我這一單再犯花癡好嗎?”
小歡斜睨了她一眼,感嘆“你年紀輕輕就對帥哥產生了抵抗力,這可不是好事!”她一邊嘀咕著,一邊做起了咖啡,“唉,你不喜歡帥哥,喜歡咖啡。連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