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受卻意味深長地看了曾秉一眼,問道“倘若朕一定要處以宮刑呢?”
曾秉知道不反抗就會被割,當然得硬著頭皮道“倘若陛下執意如此,和夏桀又有何異?臣為三朝老臣,自然勸諫陛下遵循祖制,今日陛下若行此酷刑,臣便撞死于殿上!”
子受一樂,得,又來個要撞死的。
撞柱子的散宜生剛被抬下去呢!
三日一撞估摸著快腦震蕩了,正好輪替一下!
子受轉而問向其他文武“諸卿認為,曾大夫為人如何?”
見紂王問及自身,當即便有許多不忍的朝臣站出來。
“曾大夫乃三朝老臣,為官清廉,為人正直,勤政為民。”
“曾大夫曾被帝乙先王夸贊有傅說之風。”
“曾大夫”
這
還真是個好官。
不過他賣女兒。
這時候的人們,覺得賣女兒沒什么問題,因為是常事。
主要問題在于,人們認為將女兒辛苦養大,最后卻成了別人家的人,女子到夫婿家,相當于多了一個勞動力。
所以這時候男方就得支付女方家屬一定數額的費用,其實就是變相賣女兒,也就導致曾秉當街賣女兒之后,有那么多人響應。
因為只不過是把婚嫁暗著賣女兒變成明著賣,區別不大。
反正這時候連自由戀愛都沒有,看似關雎贊美了姬昌與太姒的美好愛情,如果不是姬昌家大業大,還真娶不了太姒,更別提什么搭船為橋了。
賣女兒也是上輩子彩禮的雛形,不值得提倡。
更何況現在的人們怎么看,子受不在乎,反正當昏君,挨罵的事沖我來就對了。
子受也不理會群臣的焦急,大聲道“曾秉當街賣女,將其拿下,處以宮刑!朕倒要看看,他到底是要撞死還是要受刑!”
余化還沒動手,卻是高三跑來,也不顧有人阻攔,硬生生沖入殿內。
“陛下,臣有奏!”
子受頷首“奏。”
“三年前,曾秉造新宅,暗中令巫祝祭祀,以人為柱。”
“兩年前,曾秉納一巫女為妾,未至半月便棄尸荒野。”
“去年三月,曾秉納張家三姐妹為妾,七月,大姐、小妹死。”
“去年九月,曾秉于摘星樓見仙姬美貌,暗中豢養巫女,以供歡愉。”
高三含怒叱問道“曾大人,在下所說,可有虛言?”
曾秉絲毫不覺得有什么問題“那又如何?同僚皆知在下好女色,莫非有罪?”
“還是說高大人要以人祀治罪?陛下兩年前嚴禁人牲人祀,在下卻是在三年前行事,此后無有再犯,莫非也有罪?”
群臣也微微點頭,壓根沒什么啊!
好色怎么了?取妾怎么了?身居高位誰不是有幾個美妾?
至于三年前人祀
那也沒辦法,紂王嚴令之前,幾代先王都努力過,但沒有形成法令,人家暗中祭祀也沒法懲戒,而且人家在嚴禁之后也沒有再犯是不是?
至于豢養納巫女為妾,這更沒什么了,沒有以巫祝取信于人,曾秉也沒有因此提倡什么巫祝之道,只是納妾,巫女不就和尋常女子一樣嗎?
唯一讓群臣覺得有些不妥的,就是曾秉說家貧無以維持生計所以才賣女兒。
這樣取妾,也難怪沒錢,怪不得旁人。
子受已然怒極。
合著你賣女兒補貼家用是因為取妾太多無以維持生計?
娶了四個妾結果死了仨,還有一個棄尸荒野,你這是取妾還是打獵?
鬼知道那些妹子受了什么非人虐待,難怪你一個三朝老臣會生出幾歲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