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三年(公元年),十一月十一。abs
武康剛剛升任司法參軍,就有人敲響登聞鼓。本來很簡單的案件,在九娘的推波助瀾下,一波三折起來。原告律師認為,被告跨占原告宅院,原告在自己家遇害,是以用故意殺人罪起訴被告。
案子的核心點,就是確定所謂的跨占宅院,是否真實存在。人命關天不能大意,武康很快打定主意,秉承“誰起訴誰舉證”原則,詢問原告律師,是否有真憑實據。
九娘繃著小臉,言辭鑿鑿“參軍容稟,五年前兩家起沖突,街坊鄰居看在眼里。劉自友仗著本家兄弟多,強行占地拉院墻,恐嚇戚家不許告官。經本訟師走訪,兩名街坊同意作證;至于物證,就是司戶衙門的戶籍書。”
司戶衙門戶籍書,已經派狗頭軍師去取了,加蓋司法衙門印信,又是人命關天大案,老孫肯定會出具的。
武康也徹底明白了,這丫頭的根本目的,就是拿自己立威。如果殺人案都能反轉,她的律師事務所,想不火都難。滿滿的無奈,繼續捧哏唄,拍驚堂木吩咐“左右,傳喚人證。”
兩衙役應諾而出,接下來是漫長等待。本著捧哏職業道德,給九娘賜座,小丫頭坐太師椅,有模有樣的。沒過多久,狗頭軍師回來,武康再次發號施令“左右,傳不良帥上堂。”
不良衛也存著捧哏心思,早在后衙嚴陣以待。姜大牛帶領四大檔頭,上堂敬等吩咐,武康發號施令“不良帥姜大牛,衙衛班頭程九蓮,仵作班頭陳林然,各自挑選三名手下,拿著戶籍書,再次勘察案發現場。”
略微沉吟幾息,鄭重其事道“嚴格遵照戶籍書,勘定劉、戚兩家宅院界限,務必精確到寸;勘察陳尸地點,確定是否越界,也精確到寸;勘察劉家宅院,確定死者是否踏足。”
從書案“執”簽筒里,拿出一支綠簽,板著臉說“根據本官提的三點,上繳三份報告,成為呈堂證供。每份證供上,必須有勘察者指印,以及你們三大班頭的指印。不良帥姜大牛,上前接簽!”
“屬下得令”,姜大牛快步上前,先躬身行禮,然后高舉雙手。武康把綠簽遞過去,大牛雙手托著簽,后退五步轉過身,手中簽高高舉起“奉武公令,隨本帥勘察現場。”
十多個辦差吏離開大堂,庭審再次中止。老崔扭過頭,看了眼四個簽筒,不置可否轉過頭。武康有些尷尬,這玩意兒也是他搞的。
簽筒容量恰巧一斗,背面刻“婺州司法衙門正堂”,正面分別刻“執”“法”“嚴”“明”,全部用印泥搞成紅色,依次排在書案上。“執”桶內放綠色竹簽,相當于逮捕令加搜查令,辦差吏憑此簽執法。
另外三個簽筒,分別放白、黑、紅三色簽,用來打犯人板子。白色每根十杖,黑色每根二十杖,紅色每根三十杖。為表示自己宅心仁厚,武康在“明”桶內,只放三支紅簽,表示最多打九十杖。
看老崔的眼神,搞事兒的節奏啊,武康頭皮有些麻。正這時,兩名雜役帶兩人進來,三十歲左右身穿布衣,是九娘所謂的人證。干咳兩聲,打著官腔喝問“堂下證人,報上名來。為何人作證,有何證詞?”
證人甲稟告“參軍容稟,我叫高懷德,戚家對門鄰居,我為戚家作證。五年前劉家蓋新宅,院墻拉到戚家,跨占三尺距離。戚家與劉家爭執,被劉家兄弟圍毆。”
證人乙稟告“參軍容稟,我叫吳范江,劉家對門鄰居,我為戚家作證。戚老丈被打傷,臥床半個多月,戚家不敢再阻攔。劉家仗著人多勢眾,不僅跨占戚家,大門還挪前兩尺,占了巷子里的路。”
書吏擬好證言,武康打著官腔“高懷德、吳范江,身為證人必須實事求是,你們的證詞,將成為呈堂證供。倘若弄虛作假,《永徽律》之詐偽律,第二十六條,會給你們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