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如此,徐世楊依舊不敢大意,為了爭取民心,他明確規定,若是自愿移民,節帥府在經濟上可以給予更多優惠。
首先是租借耕牛、耕馬等大牲畜,以及房屋、家具、農具、種子、口糧等生活必須物資的時候,自愿移民者可以獲得一個更低的利率——只相當于強迫移民者所需支付的一半。
而且同等條件下,自愿移民者可以優先租種跟肥沃的土地,納稅也可以酌情削減。
為了配合這個政策,建興十四年年初,徐世楊在青州府成立“齊民銀行”。
此時,齊民銀行的權限相當于央行和商業銀行的結合體,擁有發行貨幣(銀幣和糧票兩種)的權利以及發放貸款和吸儲的功能。
徐世楊為齊民銀行準備了20萬元新銀幣、3萬萬文大周制錢(不到43萬貫,之所以不用貫這個單位,目的是配合一元新銀幣相當于一千錢的幣值)和價值50萬新銀幣的糧票作為準備金。
完成編戶齊民的地區——青州、萊州、登州以及兗州部分地區,登記在節帥府人口黃冊內的人口,都可以在齊民銀行借貸。
齊民銀行的貸款利率最高為年息百分之三十,而且嚴禁九出十三歸,以及驢打滾的復利等陋習。
漢人農民或者老實或者愚昧,但從來不傻,與動不動“倍利”的舊時高利貸相比,齊民銀行的貸款簡直是天降甘霖!
很多人甚至迫不及待的抵押身家性命,試圖從銀行借貸大筆資金,先把舊時欠塢堡主的高利貸還上,再去租種土地、當兵或進入工廠,慢慢償還節帥府的貸款!
這個時候,登州府以及青州府北部那些塢堡主已經被連根拔起的地方就顯得較為有優勢了——因為節帥府在平毀田埂、田界的時候,順便把之前記錄大家欠塢堡主的錢糧借條都一并焚毀了。
因此,登州、青州北部等地的農民不用先欠銀行一大筆錢去堵以往高利貸的大窟窿,直接借貸種子和口糧,就可以進入下一年的生產生活了。
這又引發了更多的連鎖反應
很多地主勢力依舊強硬的地區,比如青州中部,兗州、萊州部分地區,以及泉城府那些直接投靠過來,沒有挨過刀子的地方豪強,依舊通過高利貸壓迫佃戶,強行控制塢堡民的人身權利。
這些地方的塢堡民在得知其他地區的塢堡民所享受的利率后,難免會有別的想法,很多人開始嘗試舉家逃亡,逃到齊民銀行覆蓋的地區,逃避塢堡主沉重的經濟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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