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道二年六月三十,都督府對省發布緊急動員令,要求做好省除蝗的工作。
動員令通過府、縣、村屯一級一級下達到每家每戶,屬于兵部直轄的動員司和宣傳司同時出動,利用已經初步成型的民兵動員體系,開始在省動員人力物力備戰蝗蟲。
動員司人員負責前往自己轄區內的每個屯堡,由屯長村長協助,查看人力動員情況,并且抽查除蝗工具準備情況。
宣傳司派出大批宣傳小分隊,在都督府轄下的五個府進行輪回循環演出,宣傳治蝗工作的重要性和正確的除蝗手段。
徐世楊還特別叮囑顧橫波,要她想辦法編寫幾個通俗些的曲目,向民眾宣傳團結起來保衛家園的理念。
至少在此時,年輕的齊省都督府政權還是很有活力的,通過民兵動員體系,加上地方政府機構的輔助,整個齊省都漸漸行動起來。
都督府轄下的所有縣,都成立滅蝗指揮部,縣令親自擔任總指揮。
縣轄下的每個村屯都要成立滅蝗大隊,每個大隊下轄三個中隊
以精干的在冊民兵為主的第一中隊負責機動滅蝗。
以婦女老人為主的第二中隊負責防守本村、挖掘蟲卵、為第一中隊后勤保障。
以少年兒童為主的第三中隊負責協助第一、第二中隊的工作。
為了避免出現以鄰為壑的情況出現,都督府要求每個縣所有大隊組成一個滅蝗團,每個府所有滅蝗團組成一個滅蝗軍,大都督直接任命知府為滅蝗軍團長。
同時大都督徐睦河本人在泉城成立滅蝗總指揮部,自認總裁。
身兼兵部、工部兩尚書的徐世楊為副總裁。
總指揮部有權利調動省力量集中打擊某個府的蝗蟲,各級軍、團自然也有能力集中本府縣機動力量集中打擊蝗蟲主力。
既然是省男女老幼,工農學商齊上陣,部隊這個最強大的機動力量自然也不能例外。
徐世楊以兵部尚書,新軍總司令的身份下令
遼南復州、長生島、金州、旅順各保留半個野戰旅負責防守,另外半個旅以輪換的形勢組成機動部隊,返回齊省參與滅蝗工作。
除了留守遼南的部隊之外,其余野戰軍系統內各部,包括騎兵部隊、藍軍部隊、陷陣營和徐世楊的衛隊,都參與滅蝗工作。
與此同時,徐世楊還命令各部鎮撫兵,配合宣傳部門和縣治安部門,在省范圍內進行打擊迷信宣傳工作。
在蝗災警報解除之前,不允許任何人出現祭祀“神蟲”的行為,各地老百姓自發搭建的蝗蟲廟必須予以摧毀,任何敢于宣傳螞蚱是“神蟲”,蝗災是“天罰”的巫婆神漢部就地逮捕,鎮撫兵甚至有直接處決迷信活動組織者的特權!
鎮撫兵的嚴刑峻法以及宣傳隊的大力宣傳之外,為了保障人民的滅蝗熱情,掌管戶部的大都督徐睦河根據徐世楊的建議,宣布以蝗換糧政策。
從今天開始起,任何人抓獲一斤蝗蟲,都可以在當地銀行換取一斤糧票。
挖獲一斤蟲卵,可以換一斤半!
都督府希望能夠以此激發群眾的滅蝗熱情,把剿滅蝗蟲作為一項創收手段,而不是被巫婆神漢糊弄,把精力放在膜拜泥塑神蟲之類毫無益處的活動上。
除了直接滅蝗,都督府還下令在民間懸賞征集滅蝗的辦法,若是有用,提出辦法的人將獲得幾百上千斤糧票的獎勵不等。
同時,都督府宣布,在府與府、縣與縣、村與村之間展開滅蝗競賽,滅蝗多的干部優先提拔,其下屬成員也能得到經濟上的獎勵。
各種辦法相結合,整個齊省總動員,結果就是,別處的蝗災還沒過來,齊省本地的蝗蟲就先倒了大霉。
從七月初開始動員,到七月僅僅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