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許宣拱手沖著周圍的人說道“諸位兄臺,我兄弟二人,不過剛剛讀到四書中的孟子,還未曾解透,若是貿然寫出,歪解圣人之意,貽笑大方是小,褻瀆圣人是大,所以我們不敢亂寫,
但是,我二人也是跟先生讀過的,便在此解釋一番,若有不對之處請各位前輩同學指正,”
許宣說道這里,站直了身子,細細思索了一番,這才說道“這段話,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是孟子和滕文公手下的大臣畢戰的對話,大意是說行仁政,一定要從劃分、確定田界開始。田界不正,井田(的面積)就不均,作為俸祿的田租收入就不公平,因此暴君污吏必定要搞亂田地的界限。田界劃分正確了,那么分配井田,制定俸祿標準,就可輕而易舉地辦妥了。滕國雖然地萬狹小,但也要有人做君子,也要有人做農夫。沒有(做官的)君子,就沒有人來治理農夫;沒有農夫,就沒有人來供養君子。請考慮在農村實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在都市自行交納十分抽一的賦稅。卿以下(的官吏)一定要有可供祭祀費用的五十畝田,對家中未成年的男子,另給二十五畝。(百姓)喪葬遷居都不離鄉。鄉里土地在同一井田的各家,出入相互結伴,守衛防盜相互幫助,有病相互照顧,那么百姓之間就親近和睦。一里見方的土地定為一方井田,每一井田九百畝地,中間一塊是公田。八家都有一百畝私田,(首先)共同耕作公田;公田農事完畢,才敢忙私田上的農活,這就是使君子和農夫有所區別的辦法。這是井田制的大概情況;至于如何改進完善,那就在于你的國君和你(的努力)了。
歸總起來,就是亞圣推崇復用周公旦的井田制,但是,亞圣在最后也說,‘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畢竟周朝距當時已經七百余年,再好的制度也會有所疏漏,這就需要國君與大臣們,進行更改完善。以上,是小子對于亞圣這段話的理解,若有膚淺錯漏之處,請諸位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