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之外,其它任何條件他都可以滿足陸薇薇。
偏偏陸薇薇說了,她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想要萬軍給她一個婚姻。
兩個人就好比兩個不同路的路人,一個往南,一個往北,誰也不想為對方妥協,在他們所謂的愛的路上就漸行漸遠,剩下的就是無休止的糾纏。
沒有多少戀愛經驗的亞男又發表了她的看法。
“這兩個人之間所謂的愛情本來就是畸形的,陸薇薇年紀輕輕就帶著一個孩子,她本身就缺乏安全感,自然想在萬軍身上找補回來。但她完全選錯了對象,天底下那么多娶不到老婆的單身狗,她偏偏要選擇一個給不了她婚姻的已婚男,所以他們之間注定不會有好的結局。”
孫浩然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說:“萬軍會不會后悔招惹上了陸薇薇,想甩又甩不脫,所以找人讓陸薇薇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呢?”
至于警方對于萬軍的懷疑,萬軍急于解釋,他說:“警官,我和陸薇薇認識才半年多,就算愛情有保質期,我們這一種關系也應該處在新鮮的保質期內,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對我產生厭倦感,但我對于她并沒有半點變心?!?
蕭默無法理解一個有錢的中年男人,在警方面前大談對于第三者的愛,是一種什么樣的心情?
但他知道,那首歌里有一句歌詞寫得好:愛恨就在一瞬間。
上一瞬間還是濃濃的愛意,下一秒也許就是濃濃的恨意。
這就是認真地詮釋了愛恨情仇這個四字詞語的意思。
所以說,萬軍的嫌疑并不能排除。
陸薇薇的服裝店請了一個看店的姑娘小月。
小月說5月16號那天雨下得很大,風也大。店里也沒有什么客人,陸薇薇很早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天放晴了,陸薇薇也沒有到店里去,那之后小月再也沒有聯系上陸薇薇。
電梯監控顯示,陸薇薇于16號晚上的7點15分回到了家時,那之后就再也沒有出來過。
由些可以判斷,陸薇薇出事的那天應該是在16號晚上之后。
另外,經過對陸薇薇的社會關系梳理,她確實如萬軍所說,雖然她曾經是在夜場工作的女郎,但卻不太善于交際,生活圈子比較窄。
唯一一個談得來的女性朋友,在曾經一起在夜場工作的姑娘,楊艷。
楊艷說,自從陸薇薇和萬軍好上了之后,幾乎就沒有怎么跟夜場的一幫朋友們來往了。
她說的話有道理:“警官,咱們做這一行的,誰要不是生活所逼,誰會去夜場里賣笑賣醉。我其實挺理解薇薇的,她找到了萬軍這一個靠山,自然想與過去那一種見不得光的生活劃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