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貴人原名高蘭芳,家中是漢族包衣,隸屬內務府卻并非大官,家中父母兄長都在給皇家釀酒的作坊當中供事。
那作坊位于京郊的鄉下,高蘭芳便也在鄉下長大,上頭兩個哥哥一個姐姐,下頭兩個妹妹一個弟弟,父親母親也有好幾個未長成的弟妹,家中人口奇多,哥哥姐姐、叔伯小姨數都數不清。雖然并不富貴,也沒有姨娘丫鬟幫襯,卻其樂融融,快活無比。
因為家境貧寒,因此從小女孩兒也當男孩用,便練得一身的力氣,在家里頭搬運酒缸、釀酒曬料都十分的嫻熟。由于釀酒之家,大米白面都顯得珍貴,反而酒糟和一些剩下的酒液奇多,便自幼練了一身喝酒的本領。
她家里稱得上家徒四壁,自幼是與姐姐妹妹,還有一個與自己年歲差不多大的小姨擠一個屋子里的。家里的房子是泥土磚壘的,頭頂鋪著瓦片和稻草,一進房屋便是人擠人。
年歲長了一點兒之后,兩個大一些的小姨姑母尋了親嫁了人,而叔伯兄長則一個個都還在打光棍。
倒不是人才太淺人看不上,而是家里實在太窮,連個下聘禮的錢都沒有。
待到高蘭芳十三歲的那年,兩個哥哥都十七八了,一個小伯也十七八了,還窮得叮當響,原本互相有些情誼的鄰家姑娘也因為聘禮的事轉嫁他人,父母合計實在是不是辦法,開始想辦法讓女兒與人換親。
換親的意思就是,將女兒嫁給別人家,也將別人家的女兒家嫁過來,雙方聘禮相互抵消,便誰也不差誰的銀款。
但窮到實在要換親的,不是窮的過不下去的人家,就是十足十的光棍混蛋,更或者是身體有大毛病的瘸腿、瞎子。高蘭芳父母合計的時候,兩個哥哥便沖出去說不行,若是要用妹妹的終身來換,寧愿不要。
可實在窮的厲害,怎么辦呢?
有一日長兄上街賣一些打到的野兔和柴火,回來便告訴了高蘭芳一個好消息,說京城中有人開小酒坊賭館的,拼的是誰酒量好,且有人在一旁賭錢下注,若是能喝贏所有人,便能拿走不菲的銀兩,而下注的人也能得錢。
通常來說,店家都會掂量幾番賭客的本事,若是看起來不能贏的人,便倍率較高,看起來便是滿蒙大漢、酒量奇好的人,賠率也遞了幾分。高蘭芳年紀雖小,還是女孩,卻也酒量不淺,甚至是家中兄弟里最好的一個。因此長兄便想讓她去參加比賽,賭一個大的回來。
高蘭芳沒有多想,就答應了哥哥的請求,第二日便與兩位哥哥一同進城去。不過這種事終究不敢告訴父母,只是找了個“帶妹妹進城看看”的借口,便攜上幾十個銅錢出門去了。
到了小酒館,高蘭芳便想參加賭局,沒料店家看她小小年紀,還是個女孩兒,說什么也不讓參賽,理由是萬一女孩兒出了點什么事,店家擔待不起。
而在高蘭芳與哥哥們垂頭喪氣出店門時,被一個年輕的小姐給攔了下來。
那小姐看起來十六七歲,比高蘭芳大不了多少,她似乎出身顯貴,雖然穿著樸素,但仔細看去依舊器宇不凡,想來是出門體察人情,“微服私訪”的。那小姐蒙著面紗,看不清模樣,只是對高蘭芳與其兄長說道。
“什么出事不出事的,都是借口。店家無非是看你們幾個年輕人拉這個小姑娘,以為是來胡鬧玩笑的,便趕了出去。”那小姐笑道:“不如你們兩個做哥哥的先上,讓店家知道你們幾位兄長的本事,后頭再上一個十三四歲的小女孩,這樣一來,店家便會好奇小妹有何本領,放她上去,而對在場的賭徒來說,場面也豈不更妙些?”
高蘭芳對此深覺有理,兩位哥哥也恍然大悟般同意。
三人換了一家酒館,果不其然店家欣然讓哥哥參與,兩位哥哥喝了好幾輪才下去,雖然未獲高利,但也算滿載而歸。而到高蘭芳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