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林衛東的手,鄭重其事地跟林衛東說“林老師,你寫的這首歌,我太喜歡了,你必須把這首歌賣給我。”
話說著,謝霆鋒轉身看了一眼旁邊坐著的霍汶希,跟她好喊話道“ani,我不管,我不管你同不同意,你一定要幫我把這首歌買回來。”
本來霍汶希還想裝作不怎么喜歡《夜空中最亮的星》這首歌,打算跟林衛東討價還價的。
然而,謝霆鋒喜歡這首歌的態度,實在表達得太明顯了,幾乎讓她失去了議價的可能。
不過,雖然作為明星經紀人,霍汶希不像王京花,陳家瑛資歷那么那么的老,但業務能力也是沒得說的。
她改變了香港經紀人的模式,將舊有的這種“家庭式經紀管理方式”引入“契約精神”。
簡單來說,跟陳家瑛靠著情誼隨意幾年都可以簽不一樣,而是規定簽約的年限,比如謝霆鋒一簽約,就簽約了整整16年。
除此之外,她還憑借著出色的危機公關能力被譽為“香港最后一位金牌經紀人”,像謝霆鋒的“頂包門”之類的問題……都是她一手處理的。
當然了,除了工作能力,霍汶希的顏值也堪稱女經紀人界的no1,跟臉無死角的阿嬌合照也不落下風。
林衛東跟謝霆鋒聊天的時候,總會忍不住把目光,轉移到霍汶希身上。
沉思片刻后,霍汶希問林衛東“林老師,這首歌你打算賣多少錢?”
林衛東也不客氣,直言不諱地道“四十萬!”
霍汶希微笑著問道“能不能稍微便宜一點?我們英皇娛樂還打算跟林老師開展長期合作。”
不等林衛東回答,霍汶希接著又問“林老師,你有沒有聽說過ts?我們也希望,你能為我們的ts組合創作新歌。”
面對霍汶希的說辭,林衛東始終不為所動,笑著搖了搖頭“霍小姐,不好意思,如果不是看在你和霆鋒的面子上,我這首歌最少要賣50萬!40萬已經是友情價了!”
霍汶希思索片刻后,說“林老師,我想跟霆鋒商量一下,馬上給你答復,你稍等片刻。”
林衛東笑著點頭道“好,沒問題,你們聊。”
雖然謝霆鋒很喜歡《夜空中最亮的星》這首歌,他也不缺這40萬塊錢,但他跟霍汶希一樣,也覺得這首歌有點小貴。
不過,就算是這樣,謝霆鋒依然不改初衷,想買下《夜空中最亮的星》這首歌,甚至跟霍汶希表示,要是公司不同意,他愿意自掏腰包買下這首歌的音樂版權。
謝霆鋒和霍汶希在另一個房間商量一會兒,最終還是同意了林衛東的開價,從他的手上,花40萬買下《夜空中最亮的星》。
從英皇公司手中拿到40萬的版權費之后,林衛東還需要在掙60萬,湊夠100萬整,才能有資格申請ic證書。
可是這么短的時間內,要把歌賣出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林衛東也不想因為急用錢,就把手頭上的金曲便宜賣出去。
就在林衛東一籌莫展的時候,戲劇性的一幕出現,公司一位名叫鄒紅波的員工毛遂自薦,跟林衛東表示,他能從家里借 100萬幫助公司暫渡難關,條件是,林衛東給他20的公司股份。
林衛東跟武文輝商量過后,都認為鄒紅波是獅子大開口,20的股份實在太高了,最多10。
武文輝跟林衛東說“老板,現在我們公司才剛步入正軌,我們不能隨隨便便把股權讓出去,以后要是有資本入股,我們的股份只會被稀釋的越來越少。”
林衛東點了點頭“那就10吧,如果他不同意,我再想其他辦法。”
讓林衛東和武文輝沒想到的是,鄒紅波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居然同意了他倆的意見。
當然了,鄒紅波也不是傻子,他愿意花100萬投資世紀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