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沖鋒一邊射箭,到近前時便抽出來錘頭,利用馬匹沖擊的重量,講一個個功夫力量不差的錦衣衛砸翻在地。
當時情況極其危急,要不是有人冒死將縣衙門口的幾層鹿寨都推上,敵人就能直接騎馬沖進縣衙!
幾次沖鋒鹿寨失敗一步,敵人喪失速度優勢,被不斷撲上來的錦衣衛推下馬,短兵相接之后,錦衣衛總預算是扭轉局面,除去少數人逃走以后,將大部分敵人斃于縣衙門前。
三四十余人的隊伍,折損了六十余人的錦衣衛,其中不少都是剛剛過去支援的好手。
可以說,這是在和平時期陣亡最多的一次。
也正是此番事件,將整個秀女之事提升到新一輪的高度。
死去的敵人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但是在交戰區域,士兵們發現一個蒙古部的印記!
為何會有此物?
那是因為有些部族調動人手的時候,需要有特殊的標識。
并不是每個家族的后代都能得到調遣權力,只有擁有印記之人,才算是獲得首領的授權。
按照常理,印記是無論如何不能丟的,畢竟他有著巨大的價值。
但是想想當時復雜的局面,敵酋也可能沒有注意到,自己重要的東西丟失了。
畢竟,印記雖然珍貴,但是比起自己的性命,就不算什么了。
若是別的印記,也就算了,偏偏,方書安認識那符號,是虎墩兔所擁有!
自從開展羊毛貿易以來,虎墩兔作為最大的受益人,終于從上頓不接下頓,到成為草原最富庶的部落。
這一切,都是他作為羊毛最大供應商所帶來的,畢竟大明商隊不可能深入各個部落去收購,有這樣一個中間人,是個很不錯的事情。
現在的局面,虎墩兔是最不應該有想法之人,若是回到從前,他的聲望又將跌入谷底。
能快樂的成為中間商,吃著火鍋賺著差價,不好么?
他派人來摻和到朝堂的事情,所謀為何?
難道是嫌棄商隊給的價格不夠?
不是,如果是價格問題,那商談就是了,反正多留一些空間也不是不可能。
若是如此掀起巨大的政治斗爭,那么羊毛還能不能交易都是問題。
或許初衷是為多拿錢,最后將項目弄黃,那可就是整個草原的罪人了。
現在除了他們部族能吃飽穿暖,很多還是剛剛加入到當中,一下砸了人家的錢財來源。
虎墩兔部絕對會成為素有人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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