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遠前踏兩步看夏健鋒剛剛扔下的報紙,看了兩眼后神色滑稽地回頭問夏至:“姐,你什么時候改了個名字叫陳大嬌?”
一聽這名字,夏至渾身一抖,她搶過夏遠手上的《楠洲日報》,副版頭條上一張占據了半個版面的照片,上面那個坐在火車車廂地板上、以行李箱當桌子乘著泡面面碗大口吃面的正是她!
她全身血液“刷”一聲往臉上沖去。她從來沒想到自己會以這副尊容登上報紙頭條……
照片上的她,頭發亂糟糟的,滿臉油垢,被熱湯一蒸像要往下滴似的。嘴巴張得老大,正準備迎接筷尖那一掛泡得發起的面條。
這……簡直可以稱為人生的黑歷史。她一個人在火車上如此邋遢,不正因為以為沒人會關注到她么!
就算她想說這不是她,但身上的運動服正是夏健鋒和何艷去逛圩時在地攤上買的,她和夏遠一人一套,真是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她繼續看附在照片旁的一篇小文:
新年剛過,家住懇園的陳大嬌依依不舍地離開了一雙兒女,踏上了南下的火車。這是她第一次南下打工,丈夫與同鄉已經替她在化妝品廠中找好了工作。站了一夜之后,她滿足地吃上了一碗方便面。打工之路,是陳大嬌的尋夢之路,也是兩個孩子留守生活的開端。
記者:韓峻熙
勒個去!他不是人販子,是個記者?也是,人販子干嘛要掛部單反在脖子上?她當時是沒睡好腦抽了吧?但是好好的他搞什么暗訪!
她吸了口涼氣,把報紙往自己臉上一拍,這玩笑真的開大了。她差點沒壓抑住跑回楠洲找韓峻熙算賬的沖動。然而,就算真找他,她又該罵他什么?
偷拍她照片就算是一條吧,可后面的故事全是自己瞎編的啊……她又低頭看了看照片,這個,算不算侵犯了她肖像權?
說來也怪,辦公室里也訂了《楠洲日報》,這是五天前的報紙了,居然也沒人發現這副版頭條上的是她——還好沒發現,她可丟不起這個人。
不過認識她的朋友都知道她不叫陳大嬌,這次去周鎮,她也沒有到處宣揚,沒有人知道她擠在了春運回程的火車上,大概看到這照片的朋友,只是以為人有相似吧……
那就算了,別再提。省得再出丑一次。
她把報紙折成一團,塞進包里,何艷眼神不大好,沒搞清是怎么回事,問道:“那是什么?”
夏遠努嘴看夏至,夏至聳了下肩說:“什么都沒有,我也不清楚,就是有個人長得像我而已。”
他們非要問,她就抵賴到底,管那身衣服什么的,就當真有個叫陳大嬌的人長得和她一模一樣又恰巧穿了件和她一樣的衣服好了。
嗯,星期一回辦公室,還得偷偷把那天的報紙也藏起來,免得有人往回翻時說起。
至于夏健鋒……那就不是她的事情了。反正她回來了,夏遠結婚,她也會回來。
夏健鋒看她不順眼,她也不自討沒趣,她趁著下午的時間收拾了下房間,衣服扔的扔,不扔的帶走,也沒多少,書用箱子打包了放床底下,算是把房間騰空了。
“姐,你沒必要收。我們還沒有計劃要孩子的。”夏遠倚在門邊看她,低著頭悶悶不樂地摳自己的指甲。
夏至把最后一箱書推進床底,站起來看著他笑了:“空間就那么多,不用跟我客氣。你們還年輕,但是過幾年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了,用錢的地方肯定也多,能存就存點傍身吧。這房間空著也是浪費。”
夏遠低著頭說:“反正這房間還是你的,你隨時可以回來住。”
夏至挑一下眉不置可否地說:“我知道。你就當姐已出嫁好了,都說女大不中留,姐不可能一輩子賴在家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