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群一五零四二零五五七,歡迎書友光臨。)
東甌王和閩越王在正朔朝貢后便是啟程歸國,在二月中旬陸續(xù)返抵兩國都城。
兩大藩王此番歸國,返程時有諸多大農府和大行府屬官隨行,自是為了向兩國臣民宣揚東甌和閩越皆是先秦越國后裔,兩國百姓皆是華夏子民,同時安排兩國百姓遷徙事宜。
兩大藩王對臣子們也沒甚么可隱瞞的,盡皆坦言相告,就是打算歸附大漢,做諸侯國了。
對自家國君這等“賣國”行為,臣子們倒也沒太過鬧騰,蓋因數年前兩大藩王皆是弒兄篡位,已將不識相的官員都盡數清洗了,存活的大臣不是心腹親信,便是怯懦怕死的。
劉徹這皇帝在大漢朝堂之上,都未必能如兩大藩王在東甌和閩越大臣面前般獨斷專行,說一不二。
小國寡民多是如此,但凡國君心意已決,便鮮少再有人敢多說廢話。
舉國內附不是簡單的事,尤是兩國要從藩屬國轉為諸侯國,依著大漢皇帝的意思,必要讓兩國百姓知曉自身是華夏后裔,亦是堂堂正正的大漢子民。
東甌和閩越兩國源起于越部族,故權利架構不似大漢般以世家為根基,而是由諸多于越分支部族凝聚成的。
若不打散這些部族的內部框架,其族人是很難與大漢百姓融合的,就會形成后世華夏般的諸多少數民族。
劉徹自不愿看到這種情形,華夏民族本是為求社會和緩而提出的中庸概念,過于虛泛,其實也是無奈之舉。
現(xiàn)下大漢如此強勢,要融合諸越部族自然不需要甚么華夏民族的概念,漢人就是漢人,漢族就是漢族,都是大漢子民還化出不同族群,那不是為后世子孫找麻煩么?
似后世華夏那般劃分,不止?jié)h族不舒服,少數民族其實也不舒服,也給了少數居心險惡者可趁之機,想挑起族群對立,撕裂我大華夏。
(筆者在此大膽預言,華夏日后若真想強大復興,這民族制度終將是要改變的,不過未免屏蔽,就不多說了,本章不少東西都要略寫,大家見諒。)
因而劉徹遣了大行府屬官前來,負責向兩國臣民宣揚諸越為華夏,華夏即大漢的概念。
與此同時,大農府屬官更是借著兩大藩王的名頭,在兩國民間廣發(fā)政令,征募兩國百姓遷往豫章和丹陽兩郡開墾田地,郡縣官府會糧食,粟種,農械,劃阡陌分田畝,并遣奴隸協(xié)助徙民建筑屋舍。
最最重要的,該政令中提出個新奇的詞匯,安家費!
兩國百姓只要肯遷徙入漢郡,冊籍為民后,以三年為限,每歲歲末可從官府領取相應貲財,視其家中丁口情形計算,且逐年遞增。
以雙親健在,兒女尚幼的六口之家為例,正值壯年的夫婦二人,每人首年可領四百錢,次年可領八百錢,第三年可領千錢;其老父老母和幼兒幼女,每人每歲可領取的貲財為精壯勞力的兩成半,即四名老幼的安家費與一名精壯同。
然若家中沒有精壯勞動力,這安家費卻是沒有的,總之是要保證兩國的精壯能拖家?guī)Э诘倪w徙,而非做慈善,幫著兩國撫養(yǎng)孤寡老幼。
政令的用意很明顯,大漢不是要招長工,是要吸納兩國的精壯勞動力舉家遷徙,在豫章和丹陽兩郡安家落戶。
若能吸納到數以十萬計的兩國移民,即便花費十萬金,百萬金,都是極為劃算的。
之所以要徙民冊籍為漢民,除要方便官府管理,更是為了能將那些固有部族徹底打散,由郡縣官府將同一部族之人分別安置各處,與漢民乃至南越難民混居。
劉徹不怕百姓們因生活習俗不同,鬧出甚么矛盾,為了民族融合,付出些治安成本乃至人命為代價,也是值得的。
長痛不如短痛,此時若不快刀斬亂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