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發兵征討夜郎雖是大事,然大漢的王侯權貴們卻無暇理會,蓋因皇帝陛下突是頒布圣諭,撤長安西市,以便北闕甲第往北增擴。
按說北闕甲第的增擴對京中權貴是大好事,地界大了能住得寬敞些,實則壓根就不是這回事。
皇帝陛下緊跟著就下達詔令,遷各諸侯王及列候入京建府,諸侯王入住皇親苑,列候則在北闕甲第修筑府邸,無須再到“偏鄉僻壤”就國,即所謂的“京居令”。
群臣皆為之嘩然,蓋因此道京居令與漢文帝昔年頒布的法令是完抵觸的。
大漢采郡國制,即郡縣制和封國制并行。
列侯封縣、封地稱國,食邑高低不等,少者百戶,多者可達萬戶。列侯如果不在朝中任職或得尚公主,就需去封國居住,稱為“就國”或“歸故國”。
劉姓諸侯王更是常年住在封國,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才回到京師,比如每歲正朔要來朝見天子,此時便住在國邸中。
大漢立朝之初,王侯們因長安繁華,封國卻因秦末戰亂而民生凋敝,故多是借故滯留京中,不肯就國。
到得文帝朝,大漢各地經過多年休養生息,已漸漸復歸繁榮。
漢文帝又覺著諸侯們滯留京中,占用太多的資源,又時常尋釁滋事,且其驕奢淫逸的生活滋長了京畿的奢靡之風,故采用賢臣賈誼的計策,以“各地運輸物質耗費人力物力、且不方便諸侯教化自己封國百姓”為由,詔令諸侯必須返回自己的封地。
王侯們見得封國已日漸繁榮,又是天高皇帝遠,倒也樂得自在,也就遵從詔令紛紛離京就國了。
至此,大漢王侯無故不再滯留長安,多是居住在其封國,甚至無詔不得私離封地。
列侯居京師由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由郡太守時時巡察之。諸侯王若無皇帝準允,停留在長安的時間則不允許超過二十日。
劉徹覺得漢文帝昔年的做法沒錯,然現今時過境遷,情形已大是不同,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的。
現下劉徹不怕王侯們占用長安的行政資源,只怕隨著大漢愈發富強,他們在封國內不斷做大,日后尾大不掉。
太上皇雖是頒布的推恩令,用以分割諸侯的封國,然這仍是不足以讓劉徹放心。
依著史籍記載,漢初施行推恩令后,雖有效裂解了諸侯王國,卻無法阻止地方豪強豢養私兵,最終導致朝廷式微時,各地割據勢力紛紛崛起。
私兵,是史上大漢“以強而亡”的重要原因。
私兵制度在華夏自古就存在,周禮有云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大漢立朝后,出現諸多世代為將,子弟為兵的軍武世家,成為天子禁衛核心,即囤駐在京畿的朝廷軍。
各地王侯則豢養著大批私兵,昔年的吳楚七國作亂,短短月余便可集結三十余萬大軍,由此可見地方豪強的私兵數量是何等龐大。
況且大漢臣民鐵血尚武,朝廷沒頒布私鑄刀兵的禁令,梁王劉武當年尚在梁國時,就曾命人鑄造了許多兵械,光是弓箭和戈矛之類就有數十萬件。
長此以往,后患無窮!
雖說朝廷軍現今占據著絕對的科技優勢,日后若制造出槍炮也會嚴加管理,嚴謹其流入民間,但不要小瞧大漢臣民的智慧,隨著冶金新工藝及高b藥等物件的廣泛使用,民間的n早晚是會出現的。
不要忘了,后世用“邊區造”的土路,最終靠n桿子出了nn。
難不成要為避免這種情況,就不向民間傳播新式的冶金工業,不將乃至高b藥進行民用化發展?
這是因噎廢食,非智者所為!
主要還得釜底抽薪,從根子上解決私兵存在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