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常備軍才是真正的主力。
羅馬共和國卻是不同,服兵役者需自備裝具,且根據裝備的不同分入不同兵種。
譬如無力自備重裝步兵所需裝備者,充當輕步兵;擁有一定財力的青壯年可編入重裝步兵軍團;富裕的公民乃至小貴族,則往往自備戰馬,以騎兵或是騎士身份出戰。
至于為數眾多的常備軍團,且不提駐守在其他行省的兵力,光是拱衛國都,直屬于兩位執政官,就足有十個最為精銳的百戰軍團,饒是不算其附屬營團,也高達四萬精銳將士。
只要獨裁官就任,頒布緊急征兵的政令,光是亞平寧半島就能在月余時間內組建起數十萬大軍。
這就是當世強國的底氣,屬民數量遠超安息帝國,軍事體制遠勝巽加王朝,若非如此,后世史書又豈會如此推崇,將羅馬與大漢并舉?
相較匈奴騎兵的外部威脅,羅馬的貴族元老們反是更無法容忍來馬其頓人和斯巴達人的叛亂,這就叫“寧與外人,不予家奴”。
至少,在羅馬人看來,被他們征服且奴役多年的馬其頓人和斯巴達人,不懂安分就是不知感恩,是不可寬恕的大罪。
早知如此,昔年就該血洗巴爾干半島!
志得意滿的新晉獨裁官魯弗斯順應“民意”,命屋大維領兵,抽調戰船,搭載五個常備軍團的兩萬精銳,橫渡最窄處僅百余里的奧特朗托海峽,在巴爾干半島的西部沿海登陸,以鎮壓叛軍。
隨后,他又頒布緊急征兵令,征調五萬民兵,由心腹將領統率,前往的里雅斯特駐守。
出兵伊利里亞?
不可能的,短短半年任期,又已將屋大維支走,身為獨裁官的他再無人能掣肘,自然要留在羅馬城,憑借凌駕一切的權柄,以最大限度的攫取利益。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
這道理,他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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