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長的時間里,我們一直對個謀求個人利益的行為持否定態度,“狠斗私字一閃念”,把這種思想推到了極端。隨著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的重新確立,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盡管人們對問題的認識已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例如,鼓勵人們通過誠實勞動去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努力實現個人利益與個人的勞動和貢獻掛勾調動個人的積極性等等,但是,應當指出,科學的對待個人謀取私利的行為仍然亟待急決。
了解馬克思、恩格斯關于個人與個人利益的思想,可以幫助我們弄清問題。
一、“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
人是利己的還是利他的,人應該是利己的還是得他的,可以說這是恒古以來就一直爭論不休而又爭論不清的問題。馬克思說“1842—1843年間,我做為《萊茵報》的主編,第一次遇到要對所謂物質利益發表意見的難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三卷)— 8頁)。那時,馬克思從林木盜竊法的爭論中,看到方方面面、各個個人如何不遺余力的捍衛自身的利益,以敏銳的洞察力,從繁茂荒雜的意識形態的掩蓋下發現了一個簡單的事實“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82頁)而這一發現,對馬克思一生都產生了重要影響。如恩格斯所說“我曾不止一次地聽到馬克思說,正是他對林木盜竊法和摩塞爾河地區農民處境的研究,推動他由純政治轉問研究經濟關系,并從而走向社會主義。”(《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九卷446頁)。馬克思恩格斯在他們合著的被他們自己稱為弄清了問題的〈德意志意識形態〉的著作中,進一步指出“我們遇到的是一些沒有任何前提的德國人,所以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因此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生產滿足這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生活本身。同時這也是人們僅僅為了能夠生活就必須每日每時都要進行的(現在也和幾千年前一樣)一種歷史活動,即一切歷史的一種基本條件。”(《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574頁)ii
衣、食、住等是人們生活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人們最基本的個人利益,滿足這些需求或者利益的活動,則是人們最基本的活動。當這些需要獲得滿足后,情形又會是怎樣呢?馬克思恩格斯接著指出“第二個事實是,已經得到滿足的第一個需要本身、滿足需要的活動和已經獲得的為滿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32頁)很明顯,滿足——需要——滿足,不滿足的謀求和實現新的需要,是人類永不枯竭的進取動力。如果我們祖先滿足洞穴生活,無論如何我們不會有今天的文明。
可以說人類的歷史就是人類不滿足的謀求的需求、謀求自身的利益的歷史。關于這一點,對人類和群體說來,肯定是不會有什么異議,但對每個個人來說,可不可以這樣說呢?馬克思恩格斯的回答恰恰是個人的出發點總是他們個人。(參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34頁、38頁、61頁、86頁、274頁等),“任何人如果不同時為了自己的某種需要和為了這種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二卷734頁)ii
二、個人利益與共同利益
“我們越往前追溯歷史、個人,也就是進行生產的個人,就顯得越不獨立,越從屬于一個更大的整體最初還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擴大成為氏族的家庭中,后來是在由氏族間的沖突和融合而產生的各種形式的公社中。人是最名副其實的‘社會動物’,不僅是一種合群的動物,而且是只有在社會中才能獨立的動物。孤立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