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失去強勞力的一家老小受凍挨餓。
為了保證二線民工積極性,在“工錢低于商運,但又要使其有利可圖”的原則下,在物資送達后,民工每運輸百里,就可以拿走運量的一成作為提成。
以運輸工具最好的大車隊為例,一輛車兩人兩馬(騾),一天的運程能拿到20斤左右的報酬,如果隊能夠較好地協調伙食支出,計入來回消耗,程每人每天能夠額外賺到大概4斤糧食作為額外的工錢。
這個報酬已經有相當吸引力了——至少高于這個時代普通長工每月百斤工錢的水平。
在之前的長途征戰中,李濤和夏博敏他們,就已試用過這套方案——以充裕的報酬保證了民工的積極性。
為了在標準混亂的農業社會精確計算物資,李濤他們還組織人力,同步下發了日歷與秤砣、標尺等標準度量衡工具——這有點酷似秦始皇出關東征,滅六國的同時統一度量衡。
當然,他們也發現了弊端一旦補給線超過500里,運量補助將超過貨物本身,代價巨大……
最大的難點,是民工的動員與管理,由于以人力運輸為主,不得不將民工分門別類進行量化管理。
在李濤的長遠規劃中,他將民工進行了非常細致的劃分。
按支前狀態的不同,他將民工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隨部隊移動,負擔軍事后勤,脫產三個月至半年的常備隨軍民工;第二類,是負責把后方的糧食運到前方后勤站,脫產一周到三個月的二線轉運民工;第三類,是把自己的糧食從鄉村運到周邊集中點,不脫產的民工,由于戰亂和季節的關系,暫時還沒有要求農民交公糧,所以這類民工暫時空缺。
按工種的不同,他又將民工分為擔架、挑夫、小車、大車工等。
以地域來源,又劃分為支隊(府)、大隊(縣)、中隊(鄉)、分隊(村)等組織級別,在不同等級的“隊部”里,將派有人數不等的脫產干部進行管理,主要由民工所在地抽調地方干部組成……
精神榮譽方面,除了土改之后形成“驅除韃虜,保家衛田”的大背景之外,他們還在民工中廣泛開展“立功運動”。
立功運動以民主互評為基本方式,量化換算,五個三等功可“兌換”為一個二等功,五個二等功又可兌換一等功,而特等功則需要部隊“首長”或者省府級負責人特批。
雖然在原則上,除了獎狀外,立功并無其他的物質獎勵,但對于底層普通農民而言,部隊和政府所授予的官方榮譽,也是一種自古難得的獎勵。
而且,作為政治上積極可靠的保證,立功民工回鄉后,無論是參政、參軍,甚至提拔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