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北京城內弘治皇帝對朝邑地震謠言作出決策的同一天,周拂來也來到了揚州兩淮巡鹽察院署(簡稱鹽院)。.
前任巡鹽御史蘇建耕早已在署內等候他的到來。他之所以還解職后還要在這里等候新任巡鹽御史到來,這是因為巡鹽御史的權力很大,所要管轄處理的事情很多,有許多事情需要交接。
明朝初期,巡鹽御史只不過是一個正九的小官,后來逐漸被抬到正七。官階不高權力卻極大,甚至其權力超過了原有的官階。起初時,巡鹽御史只是對鹽務的考核管理,到后來逐漸擁有對官員的處罰權力。這種權力來源于朝廷對鹽務工作的重視和國各地鹽政的腐敗,導致朝廷不得不賦于巡鹽御史更多的權力,以減少朝廷鹽稅的流失。
巡鹽御史成為各運司上下官員三、六、九年考核結果的決定者。最后,巡鹽御史不僅擁有考核權,還擁有一定的執法權。對于未能完成“額課”的各鹽場的鹽課司官吏,巡鹽御史有權直接“停俸、杖追”,對于地位較高的運使、分司官員,小事直接停俸,大事則奏聞請旨并追問。至成化年間,巡鹽御史還獲得了對于都轉運鹽使司上下所有官員的考核權。不難想象,在巡鹽御史擁有考核權之后,運司大小官吏為了自己的仕途,害怕巡鹽御史在糾舉和考核時與自己為難,不免小心侍候,甚至曲意逢迎。
即使遇到官員級別高于巡鹽御史,只要他膽敢破壞鹽政,巡鹽御史同樣可以彈劾,那怕是朝廷高官照樣可以彈劾。
久而久之,巡鹽御史從考核官員到管理鹽務,權力進一步擴大到整個鹽務工作的方方面面,甚至對于所轄區域的河道管理也成了巡鹽御史的權力范圍。所以后來的巡鹽察院署又叫鹽漕察院署。
總之一句話,在巡鹽御史的權力高峰期,巡鹽御史擁有與鹽務有關的所有權力。到了明朝萬歷年間,巡鹽御史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鹽業監管者,而原有的都轉運鹽使司,在缺乏巡鹽御史督理的情況下,已經不能獨自完成鹽務管理的任務了,巡鹽御史一旦缺任,鹽業系統將不能正常運行。
在此其中,鹽都司轉運使的權力也一步步被剝弱,逐漸淪為巡鹽御史的實質上的下屬。
弘治年間,正是鹽司與鹽院兩方權力此消彼長的階段,正處于兩者權力的拉鋸階段,雙方之間難免形成權力碰撞。
兩位巡鹽御史在簽押房內交接完政務以后,蘇建耕將閑雜人等支出,周拂來知道有些事情是無法落在紙面上交接的,只能口口相傳。
是以周拂來坐下靜待他的下文,蘇建耕喝了口茶,對周拂來說道:“周大人,本人的政務已經交接完畢,還有些事情需要口頭向周大人說一下。”
周拂來微笑道:“蘇大人請講,本官洗耳恭聽。”
“周大人一定聽說過莒州糧船一案吧?”蘇建耕問道。
“有所耳聞,但所知甚少。”周拂來心中一動,此案果然有蹊蹺。
“兩天多月前,莒州知州的一位長隨曾經來找過我。據他所說,淮安鹽司同知曾經知會淮安府衙刑房,要求延期審理此案。待我行文督促后,幾天時間便匆匆結案,而且還以誤會為由無罪放人放船。”
“蘇大人是懷疑莒州糧船有走私食鹽之舉?”周拂來問。
蘇建耕搖頭說道:“不不不,我是懷疑淮安分司的行為太詭異。扣船抓人的是他們,拖延不審的是他們,扣下糧船不搜也是他們,匆匆結案放人放船的還是他們。凡此種種,不都透著詭異嗎?這很不正常!”
周拂來不知道面前這位前巡鹽御史到底葫蘆里賣的什么藥,他也不便多言,只是靜靜的聽他說,并沒有接他的話。
蘇建耕見周拂來沒有說話,就繼續說道:“據莒州那位長隨說,揚州鹽商陸杰與淮安分司相互勾結,大量走私食鹽。并且他還懷疑莒州糧船案與陸家有很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