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
呂思勉認為“術數”、“方技”、“兵書”三略,亦可稱為先秦諸子,可算為十二家。
法家是戰國時期的重要學派之一,因主張以法治國,“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故稱之為法家。春秋時期,管仲、子產即是法家的先驅。戰國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開創了法家學派。至戰國末期,韓非綜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勢”和申不害的“術”,以及法家思想學說之大成。
在中國傳統法治文化中,齊國的法治思想獨樹一幟,被稱為東方法家或齊法家。齊國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開國功臣姜太公的封國,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輔佐虞舜,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創立始禮法并用的制度。
太公封齊,簡禮從俗,法立令行,禮法并用成為齊國傳承不廢的治國之道。管仲輔佐齊桓公治齊,一方面將禮義廉恥作為維系國家的擎天之柱,張揚禮義廉恥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強調以法治國,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以法治國的人。
至戰國時期,齊國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和百家爭鳴的策源地,繼承弘揚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學派。管仲學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為先秦法家學派的最高成就。
在稷下學宮“三為祭酒”、深受齊文化熏陶的荀子,還培養出韓非和李斯兩位法家代表人物。先秦法家主要分為齊法家和秦晉法家兩大陣營。秦晉法家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齊法家主張以法治國,法教兼重;秦晉法家奉法、術、勢為至尊與圭臬,齊法家既重術、勢,又重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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