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法開始,開港做買賣,就立了一部《廣州市舶條》,推行全國。搞茶葉專賣,蔡京出臺《合同場法》,每個人的行為都有法可依。
趙鼎看到的這份契約就是這樣,其中規定,江南鹽稅合五年五千萬貫,由東藩用金銀、銅錢、絹帛一次交割給朝廷。東藩征江南鹽稅五年,五年后,江南官鹽場、榷場歸還朝廷。五年中,東藩可便宜行鹽制,或開鹽場,或販鹽船,朝廷不得阻撓,不得加征。
看到這契約,趙鼎有些后悔。這等于將江南鹽制,讓東藩控制五年。東藩能干出什么事,他無法想象。
“東藩想干什么?難不成還要把江南鹽場開的如江北一般?”
趙鼎擔憂道。
晏貞姑搖搖頭“我家公爺不過是想給朝廷求一條財路。真要斂財,開什么鹽場。把江南鹽場關了,禁五年產鹽。相爺你家里吃鹽,一斤十貫錢,怕也拿的出來吧!”
“什么?”
趙鼎冷汗直冒,他光想著東藩會不加節制的制鹽,搞得鹽戶、鹽商紛紛破產。卻忘了還可以不產鹽,讓天下人吃高價鹽謀利這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