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并沒有因此而結束,因為包括扶蘇在內還有其它人對這故事依舊感興趣。
王賁插嘴問了句
“副將,若農家利于種花,儒家利于養鹿,那么法家是否利于狼?”
沈兵點了點頭,回答
“或可如是說。”
沈兵之所以這么回答,是因為法家的確對戰爭有利。
但其前方又用了個“或可”,則是因為“以法家治國”與現代的“以法治國”是兩回事。
此時的法家強調的是“法”、“術”、“勢”。
法就是制定法律乃至推行法律教育。
術則是用法律對貴族、軍隊、百姓進行管理,大概就是執法必嚴。
勢則是建立威信執行徹底,使所有人都臣服于法律,大概就是違法必究。
這些都沒錯。
問題在于法家強調建立這一切的是君主,也就是統治階級。
統治階級擁有絕對的立法、行政、司法權且不受置疑,甚至連百姓的思想都要受制約,所有一切都應在法律規范下為統治階級服務。
于是統治階級就凌駕于法律之上,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許多人以為秦朝是法治國家……但實際上只要一對比就知道,這其實是徹頭徹尾的君主集權、人治國家,是法治國家的反面。
另一方面。
就是這時期的法家過于片面,以為只需要法家就夠,其它所有什么什么家都是蠱惑人心,都應該禁止、解散。
幸運的是此時的嬴政只是部份聽取采納法家思想。
以現代的觀點來看這肯定是錯誤的。
因為除了法律之外還有個叫道德規范的東西。
道德規范就是人類社會中逐步形成的默認的善惡標準,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靠自覺遵守,雖然不違法但卻是不道德且受社會譴責的東西。
道德規范與法律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共同發揮作用的。
如果把所有條條綱綱都規定為法律并執行的話,那么立法、行政、司法等機構至少要再大上幾倍,監獄住滿了犯人國家還是亂的。
反之,如果在國家的引導下社會形成了一個良好的道德規范,法律機構就省事得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國的道德規范相當一部分是來自儒家的“仁義道德”,法律思想則受法家的影響。
也就是說,儒家與法家其實是可以并存且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
凡是沒有非儒家圈國家,其道德規范往往就建立在神學上,也就是以虛幻的神來評判好壞善惡……做壞事就下地獄,做好事上天堂之類的。
這也是中國人大多是無神論者的原因之一。
因為相比起其它國家虛無飄渺的神學,中國有發展了幾千年成熟得多也具體得多的儒學及中國文化為基礎,有一個個偉人的事跡和警世名言作為善惡評判標準并逐漸形成一套完善的道德規范。
如此一來何必還要神學?
現代中國作為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在法治相對還不夠健全的情況卻能成為全球治安最好、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也正說明了這一點。
古人當然不知道這些,此時的法家只知道以惡法、重刑,以刑止刑等片面的壓制、約束百姓……秦國之所以在短短十余年內崩潰相當一部份也是因為這原因。
王賁作為貴族子弟是學過秦律并站隊法家的,所以才會問這個問題。
此時這帳蓬的氣氛還真有些奇怪
許應代表農家。
扶蘇代表儒家。
而王賁則代表法家。
至于楊端和這老將,則更多的是什么家也沒有更相信“拳頭”。
于是這討論都有些像幾家學說在這里碰撞辯論了。
王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