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代將明清“開海”作為政治正確的觀點之一,被劃為“禁海派”的朱紈在后世的評價并不算高。
但從皇帝的角度來看,朱紈確實是嘉靖朝一名清正肯干的賢臣。
在隆慶開海前,閩、浙兩省由于長期海禁,民間海外貿易作為違法行為,一直處于偷偷摸摸、暗地里發展的尷尬境地。
而當時中國沿海地區的各個階層,無論窮富和職業,皆與海上對外貿易利益相關。
在此情況下,不少沿海商民只有公然違抗法令,私自出海貿易,有些甚至不惜勾結“夷人”和“倭寇”,并訴諸武力,引發了著名的“嘉靖倭亂”。
嘉靖二十六年,一伙三百四十多人的福清私商泛海通番,明廷諭查劾海道官員,朱紈便因此被任命巡撫浙江兼管福建海道,并提督軍務。
朱紈到任后,發現海防松弛,不堪入目,昔日戰艦十不存一,兵額嚴重不足,漳州、泉州那么大一片海域,從前舊額是二千五百人,到嘉靖二十六年僅剩一半都不到,且多為老弱殘兵。
于是他著力整頓海防官軍、厲行海禁、拆毀違式大船,革絕渡船,嚴格保甲,搜捕奸民。
同時又派遣都指揮盧鏜領兵,一舉搗毀雙嶼島的走私貿易巢穴,盧鏜率福清兵奮勇殺敵,很快就討平了盤踞于覆鼎已一帶的倭寇,并在九山洋水戰中打敗王直。
接著,明軍在雙嶼筑置堡壘,擒斬真假倭寇不少,連大盜李光頭也落網被殺。
當時整個帝國都知道,所謂的“倭亂”,絕大多數是亦商亦盜、以海外貿易為生的浙閩兩省人,只有極少數的日本浪人參與其中,而且這些日本人往往受雇于中國大海商。
而朱紈在給朝廷報捷的奏疏中,公然指責浙閩兩省的世家大族與“倭寇”有勾結,并在疏中憤然明言,“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盜猶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
這項指控,相當于在浙江、福建沿海的豪強家族中扔下一顆巨型炸彈。
由于福建、浙江兩省的沿海豪民皆在朝中有代理人,兩省的豪門大族,立刻動用家族中所有的官場資源,對朱紈展開了強烈反擊。
浙閩籍的朝廷言官紛紛彈劾朱紈,一方面說被俘的海盜都是良民,不是賊黨,更不是倭寇,要求從輕發落。
另一方面說朱紈污蔑浙閩士人,惑亂視聽,并上奏說朱紈巡撫浙江兼管福建海防的職權過于繁重,請求明世宗改巡撫為巡視,從而削減了朱紈的權力。
之后又有御史陳九德彈劾朱紈,認為他在福建走馬溪之役中擒獲海賊李光頭等人后,就地斬首的行為是為“擅殺”。
在明朝,生殺大權必須掌握在皇帝手里,朱紈擅自殺伐,給了言官彈劾他謊報軍功、僭越權力的理由。
結果明世宗因此便革了朱紈的職,還派人去軍中審問調查。
在朝廷派出的審訊官到來之前,朱紈已看出閩浙官員必得加罪于他,因而悲憤道,“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
隨即,朱紈便仰藥自盡。
自此明廷罷巡視大臣不設,中外搖手不敢再言海禁之事,從此海防廢弛,海寇、豪民彈冠相慶。
朱紈死后不到五年,葡萄牙人便通過行賄進入了澳門,并成功取得了居住權。
朱紈死后十七年,隆慶帝即位改元,解除了一直以來禁止百姓“販夷”的律法,允許福建漳州、泉州百姓“準販東西二洋”,打破了自朱元璋時期就確立的民間私人海上對外貿易的禁令。
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朱紈的犧牲無疑是一種“落后”的犧牲。
嘉靖年間,世界已進入“大航海”時代,明廷已經放棄了原來作為法定貨幣的大明寶鈔,轉而使用具有硬通貨性質的白銀來重新構建帝國的貨幣體系。
閩浙人順應了歷史潮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