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百姓排隊來取。那么,這飯誰來煮?自然不是在做各位,那么這就得聘請一大群人,包括柴火,水,煮飯的人,分配的人,這一大筆開支,而且是長期的開支從何而來?
第二,事都讓官府做了,鄉民們都做什么?每天把時間浪費在上鎮里或縣里奔波取食的路上嗎?如果是這樣,那么我們努力將斷糧拖到秋后有什么意義?大家都忙著領食物,哪里還有時間做別的,難道是指望著秋后朝廷在發糧?那樣的話,這廣豐縣的六萬之眾豈不是年年要靠朝廷養著?
諸位提的那些問題,不過是些小問題,我的意見是
第一,事先與百姓言明糧食按月發放到百姓的手中,如果出現半月把一個月糧食吃完的情況,接下來的半個月官府是不會再發放糧食的,就算是餓肚子也要等到下一個月才有糧食。此時各位鄉紳此時尤為重要,務必把官府的計劃精準的轉達給百姓,以免引起百姓恐慌造成爆亂。
第二,各鄉紳回去后務必請各村里正統計出各村現有人口明細,并言明何時配合好統計好何時放糧。當然,也不是他們說有多少就有多少,各位手中皆會有孟主簿統計的各鄉鎮人口明細,對于變動大的,可先放緩發糧,把大部分不存在爭議的家庭發完后再理會少部分特殊的。
當然,做這一切講究快速。我個人先在此做主,率先完成任務的鄉鎮,給予鄉紳、曹吏等一定的獎勵,至于如何獎勵,稍后我與曾大人、孟主簿和祁縣丞商議后擬定章程再以書面形勢下發給各位看。
當然,做事不能光圖快,質量不過關也是不行的,在此官府設置巡查小組隨意抽查即可解決虛報瞞報或不報之事。有獎自然有罰,相應的也做個懲罰規則出來便是。
至于諸位所說的,大人和孩子是否發一樣的糧食問題,我覺得諸位理當心胸放寬些才是。一個大人的命只能算一條命,一個孩子的命他也是一條命……”
這個會議,眾人一直議到午時過了才結束。饑荒年,縣衙內只了些簡單的午飯,眾人吃過后都匆忙散去。各自鄉鎮何時能領到糧食,還得各憑本事。
散會前,易晴空可是豪橫的拍手說道糧食已經準備好,各位鄉紳若要領糧食,就帶著人口明細前來對賬領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