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舍恩情呢?”高宗于是放棄了求情[57]。李恪在臨死前,怒罵長孫無忌弄權,如果祖先宗廟有靈,他的家族離覆滅不遠[5860]。此事,亦被后世認為是長孫無忌應有此報。
平反昭雪
顯慶五年(659年),在長孫無忌獲罪之后,李恪被唐王朝追封為郁林郡王,并得以立廟祭祀,任命河間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為郁林縣侯來作為李恪的繼承人[61]。李恪在獲罪賜死后,墓志記載唐王朝特別優待以國公之禮將其下葬[62],可見李恪在被賜死時已被廢為庶人,也就是說,其皇族的身份在當時被剝奪。而顯慶五年的追贈,表明唐王朝重新承認了他李唐皇族的身份,這是其初步的平反。
但是,高宗作為這場冤案的施害者之一,畢竟難以完全否定自身的作為,所以并未在第一時間赦免李恪的四個兒子。直到光宅[63]元年(684年),李榮獲罪,而李恪四子此時得以赦免,這才讓其長子李仁承襲父親的爵位[64]。
神龍[65]元年(705年)二月,中宗復國號唐。為了振興李唐皇族,就在這一年,中宗大量封爵皇族,李恪長子李千里(李仁)被封為正一品的“成王”。神龍初,在永徽四年與李恪同時獲罪的荊王李元景被追復爵位與封地,次年,李恪之孫、李琨次子李祗被封為“嗣吳王”[66],可知,李恪被追贈司空、并重新以親王禮改葬[67]在神龍元年(705年)年末;而他的親王爵位和封地被恢復應在神龍二年(706年)。至此,李恪才被徹底的昭雪平反。
南唐追祖
天福四年(939年)二月乙亥日,南唐國主把太祖廟號改為義祖。己卯日,南唐國主為李唐皇室的父母發哀,與皇后一起身著斬衰居住在草廬中,遵守初喪之禮,早晚臨喪臨持續了五十四日。江王李知證、饒王李知諤也請求身著斬衰之服,沒有被允許。李建勛之妻廣德長公主也穿著喪服,進入靈堂哭的十分悲痛,仿佛是臨父母之喪。
辛巳日,國主下詔國事委托齊王李璟詳加決斷,只有軍務需要上奏。庚寅日,唐主把自己的名字改為李昪,下令百官討論二祚合享的禮儀。辛卯日,宋齊丘等人議論將義祖的靈位放在七室的東面。南唐國主下令將高祖放在西室,太宗在次的位置,義祖又在更次的位置,都是不祧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