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甄封氏的計劃,是不管是否有女兒的消息,在林家住一晚之后就告辭離開。只是想法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因為趕路的勞累,再加上大喜大悲之下的沖擊,她病倒了。這一病,足足病了有一個多月才好。
或許有的人天生就比較投緣,或許是楊婉憐惜甄封氏的遭遇,又或者兩者皆而有之,總之,在甄封氏病好離開林家時,楊婉和她成了好友。因此,楊婉把林堇叫到她倆跟前,仔細的盤問了她所知道的薛家買的那個丫頭的情況,并不是問了不止一次。問到后來,關于甄英蓮的話翻來覆去一再重復,林堇都有些煩了。
殷殷叮囑之后,依然不放心,恨不得讓林堇陪著去的楊婉送走了甄封氏之后,滿臉惆悵的嘆了一口氣,回頭看著被她拉來送行的林堇,問道“堇兒,你覺得封姐姐這次去京城能如愿以償嗎?”
林堇想了一下道“那看母親要怎么定義這個如愿以償了。如果說母女相認的話,如果確定薛家買的那個丫頭確實是封姨丟了的女兒,那么封姨拿到甄家家主的手書的話,應該沒問題。但想母女團聚,帶英蓮離開的話,可能性不是很高。”
楊婉不敢置信的睜大了眼睛,滿臉的不可思議,“如果確定是英蓮的話,那么薛家為什么不放人?”
看了楊婉一眼,覺得她天真,林堇冷笑道“薛家為什么要放人?咱們府里也不是沒有從外面買來的丫頭,雖然府里依照常情,并沒有不讓她們和父母斷絕往來,但事實上,從她們被買進府那一刻起,她們這個人就已經不屬于她們的老子了,而屬于府里。
因此,如果府里打死她們,賣了她們,又或者將她們送人,又或者將她們怎么怎么樣,都無需經過她們的家人同意,府里做主即可。她們的家人就算鬧到官府里去,不管是道理,還是法理都在我們這邊。
英蓮的情況和這種情況類似,只不過賣她的不是娘老子,而是拐子罷了。但拐子不拐子的,和薛家買下她,她如今已經屬于薛家,扯不上關系。再者,如果英蓮沒扯進命案里去,那么或許在封姨找上門來時,發一下善心,將女兒還給她;但現在情況不同,她是命案里非常關鍵的人物,薛家必須把她捏在手里才放心,所以,怎么可能把她放還給封姨?這一點,縱使薛家人想不到,但是王子騰也一定能想得到,因此,就算封姨和女兒能母女團聚,那英蓮也不可能離開薛家。”
聽了她一席話,楊婉沉默半晌才道“往好了想,封姐姐終于找到了女兒。從此之后,她至少能看得到女兒,而不用像之前那樣心里惦記著,卻不知道她身在何處要好得多。”
好很多嗎?林堇不覺得。如果沒找到,至少還能暢想一下,想著她可能在某個地方過得很好,騙一騙自己;但是找到了,知道女兒就在薛家,但不僅無法將女兒帶離薛家,還眼睜睜的看著她給薛蟠做妾,就薛蟠那個混不吝的模樣,讓甄封氏怎么可能放心?
之前,林堇為什么不愿意告訴甄封氏甄英蓮的下落,因為她知道,就算告訴了她,她也沒能力救女兒出苦海;就算甄封氏找上門去,甄英蓮也逃不過給薛蟠做妾的命。誰讓甄封氏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的孤老婆子呢。
由甄英蓮,林堇想起了薛家,進而想到了薛家進京這一節。這薛家自搶了香菱打死人后,就以送寶釵入京待選為理由離了金陵。但是直至賈雨村結了那殺人案,薛家才在賈府露了面。不過這里的結案,這并不是說賈雨村前一陣子在應天府對這個案子的判決,而是賈雨村判完案,報到刑部審批,然后再由刑部轉回給應天府收檔,這案子才算徹底完結。這個時候,薛家才在賈家露面,這前前后后的時間算起來,至少是一年有余。以黛玉進京的行程時間算起,這許久的時間,額,走上幾個來回都夠了。
林堇想明白這好一點之后,頓時覺得曹公所用的那一句“在路不記其日”用得著實是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