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童養媳遍布大江南北,富裕人家,從小門小戶買一個女童,知根知底的同時,也是看著長大,輕易不會逃跑。
熬過了成長期的女孩子,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面臨著生產問題,而每次的生產,都是一道鬼門關,但凡是跨不過去,就是一命嗚呼。
在京師,成年男子與成年女子的比例為二比一,每兩個成男男子,才會有一個成年的女子,這里的成年,指的是十六歲及以上。
女子如此稀少的情況下,妒婦蔚然成風,就自然而然形成了。
童養媳的產生,就是富裕人家去窮人家里買女孩子,做童養媳,那窮人家,本來就不多的女孩子,在小門小戶的世界里,就變的更加珍貴和稀少。
在洪武五年,天下初定,在經過了頻繁的戰爭之后,大明的男丁已經經過了統一戰爭的巨大消耗之后,依舊是男多女少,京師、北直隸、山東、河南等地的媒妁之禮,六禮之費就高達五十余兩。
而那時,一個蒙兀人披甲之卒的人頭,也就五十兩的銀子而已。
為此,朱元璋在洪武五年下詔古之婚禮,結兩姓之歡,以重人倫。近世以來,專論聘財,習染奢侈。其儀制頒行。務從節儉,以厚風俗,違者,論罪如律。
通過大明律的形式,對聘財進行了規定,結婚成本過高是要入刑的。
朱元璋活著的時候,這條法律還被執行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就已經沒人把這個當做一回事了。
而現在京師的普通人家的結婚成本,已經高達百兩,是一個普通男丁,不吃不喝五六年才能夠攢下。
不過大明百兩的結婚成本,五六年不吃不喝攢下來,和后世那種動輒數十萬的彩禮、又要房子、也要車子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了。
至少在大明,女方還不會索要車駕,八抬大轎也就是結婚時候坐一坐。攢個五六年錢,還是能夠討到老婆。
窮不過三代,還不是窮不過一代,直接社會性單身,直至沒有子嗣。
結婚成本過高,那解決經濟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如果真的這么簡單,就簡單了。
北直隸的彩禮普遍在七八十兩的范圍,結婚成本百兩以上,而江南,可不僅僅是七八十兩了,至少的兩百兩起步。
經濟好,只會讓結婚成本更高,并不會讓大明的光棍們有媳婦孩子熱炕頭。
高昂的結婚成本的目的是什么?傳宗接代,在只能養活一個的情況下,選擇性的溺嬰現象,就是普遍存在了。
這就形成了一個極其恐怖的惡性循環。
溺死女嬰,導致女子數量減少,結婚成本因此變得更加高昂,結婚的目的卻又是為了傳宗接代,如此反復幾代人下去,男女比例失衡,社會問題加劇,就成了肉眼可見的社會亂象。
光棍們多會出現什么?
群小,流匪。
群小流匪也是要生存的,要吃喝拉撒,要衣食住行,他們也是要討生活。
群小和流匪,必須要寄居在高門大戶的人家,這讓高門大戶們的階級地位愈加的穩定,也讓大明的朝廷對地方的把控能力,越來越弱。
整個地方,從上到小,都是縉紳們的人,朝廷怎么管?
朝中的明公們,真的看不到這種局面的必然結果?不知道這種止投獻的風氣,形成的原因嗎?
連建奴的黃臺吉都看出問題的根本了,大明的明公們看不出來嗎?
不,他們一清二楚問題的關鍵在哪里,甚至連如何解決問題,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但是絕大多數的明公們,不過是選擇了妥協罷了。
最后的必然結果,就是百姓們揭竿而起,敲碎在他們頭上作威作福的富戶、縉紳、巨賈、勛戚、明公,最后敲碎他朱由檢的狗頭。
眼下,幾乎所有大明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