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nba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億元合同的球員;同年夏天,湖人隊用一份7年122億美元大合同從魔術隊挖走了奧尼爾;又過了一年,森林狼以6年126億美元和狼王加內特達成續約協議。
大狗羅賓遜的表現雖然不如奧尼爾和加內特,但是比朱萬·霍華德還是綽綽有余的,更何況是一份10年的長約,如果雄鹿隊真的簽了,說不清現在能笑醒。
但是在當年,這就是獅子大開口了,媒體和球迷過多的把視線集中在nba第一份億元合同上面了,更何況羅賓遜還是一個還沒有打過一場nba比賽的新秀。
要知道當年籃球之神邁克爾·喬丹才拿著385萬的年薪,斯科蒂·皮蓬只能拿223萬美元,于是羅賓遜成了眾矢之的,不僅引起了球迷的反感,還讓很多老前輩十分不爽。
但最終雄鹿隊在羅賓遜的天賦和經紀人的貪婪下還是妥協了,答應給他開出10年6800萬美元的合同;那一年,小牛隊也給他們選中的榜眼秀賈森·基德開出了9年5800萬美元的合同。
新秀的瘋狂要價震驚了聯盟,于是從1995年開始,聯盟出臺新規定,當年選中的新秀開始執行新秀標準合同制度,19981999賽季nba停擺后,資方和球員重新達成了協議,新秀的權益進一步被犧牲,首輪秀必須選擇簽4年合同(也就是3+1合同,第四年球隊擁有球隊選項)。
不僅如此,新秀的年薪也與其選秀順位嚴格掛鉤,某順位新秀的年薪是用前7年同樣順位新秀年薪加權平均計算得來,這就嚴格限制了新秀的薪金水平,不管天賦多高、新秀期間表現多好,在新秀期間都得茍起來,接受球隊的盤剝,當然對于那些嚴重高估的球員來說,這份合同也起到了一定的保護作用。
百里溪作為二輪秀,籃網隊和他簽下的是1+1的標準合同,第一年薪金33萬美元,第二年薪金51萬美元,且第二年球隊擁有選項。
相比首輪秀,百里溪的合同無疑差了很多,和百里溪實力差不多的杰弗森第一年薪金就達到138萬美元,第二年達到148萬美元,第三年達到159萬美元,第四年更是高達227萬美元,不過百里溪相信自己兩年后的薪酬一定會超過杰弗森,因為他相信自己到時候實力一定會有一個巨大的提升。
發布會上,媒體紛紛把問題拋給了百里溪,相比其他球員,無疑百里溪擁有更大的話題,其中《紐約時報》的記者就問起了百里溪為什么選擇90號球衣。
這個提問正中百里溪下懷,他早就打好了腹稿怎么回答才會既能裝一把逼,顯得自己很有文化,和絕大多數nba球員這些大老粗不一樣,而且還能顯示出自己謙遜的“美德”。
只聽百里溪回答道“我之所以選擇90號,是因為我的姓叫‘百里’,而我們國家兩千多年前的一本古老的歷史書《戰國策》中有一句古訓‘行百里者半九十(用漢語念出來)’,意思就是一百里的路程,走到九十里才只能算是走到了一半而已,比喻做一件事情愈接近成功愈困難,所以我選擇了九十號,就是想告誡自己永遠也不要滿足與眼前取得的成績,因為那不過是剛剛成功了一半而已!”
百里溪的回答果然贏得了不少記者的掌聲,來參加發布會的記者都是做過功課的,知道百里溪是紐約大學的國際生,學習成績非常好,現在百里溪的談吐再次證明了這一點,很多人都覺得“這個華夏新秀不簡單”。
百里溪看見記者們給自己鼓掌了,不由心中暗自得意,沒想到《紐約時報》的記者又站了起來,問了一個充滿惡意的問題“xi baili,阿姆斯特朗選擇了100號,那你認為自己和他現在誰的實力更強,將來進入nba會表現得更好?”
百里溪正在高興,沒想到《紐約時報》的記者馬上從刁鉆的角度給了自己一個惡意的